澧县纪委监委、澧县县委巡察机构2022年公开选调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澧县纪委监委、澧县县委巡察机构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职位与计划
公开选调公务员11名,其中澧县纪委监委10名、澧县县委巡察机构1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澧县纪委监委、澧县县委巡察机构2022年公开选调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与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实行公务员制度(含参公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除外);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满足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6.未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现任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7.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7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以上报考条件中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9月7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2年9月7日08:30-9月9日17:30
网上资格初审:2022年9月7日08:30-9月9日18:00
2.报名网址
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www.lxkszx.com)
3.报名程序
考生进入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www.lxkszx.com)后,请按照用户注册→网上报名→上传个人照片→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学历信息,再点击选择本次考试的网上报名入口。
报考人员对照选调岗位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正确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选调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在线报名系统上传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公开选调报名表,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于报名期间登录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期间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最低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低于5︰1的,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按3︰1的最低开考比例开考,低于3:1的核减或取消公开选调职位计划。
(二)笔试
笔试在澧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澧县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笔试考一科,满分100分,重点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
1.笔试准考证打印
2022年9月13日-14日,报考人员登陆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22年9月15日上午8:30-11:30。
地点: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9月16日起登陆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澧县纪委监委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资格复审地点见职位表,时间以通知为准。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比例和对象。面试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为3︰1,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澧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开考。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岗位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面试比例)入围考察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3.面试。面试工作在澧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澧县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突出政治标准、工作能力和职位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4.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考察工作由澧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一般实行差额考察。考察重点为审查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资格条件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不超过2次。
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如有此类情形,不予办理试用和调动手续。
2.体检。根据职位需要,经澧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澧县纪委监委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在澧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公示、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实行差额考察的,主要依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对象。选调对象分别在澧县人民政府网、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3.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转任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四、注意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者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2.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强化疫情防控。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者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736-3253597
附件:
3.澧县纪委监委、澧县县委巡察机构2022年公开选调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4.澧县纪委监委、澧县县委巡察机构2022年公开选调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中共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澧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