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宣恩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决定面向县内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计划
1.宣恩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1名;
2.宣恩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宣恩县内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服务期需满5年,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
3.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及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省、州纪委进人审核备案的相关要求;
9.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年限、报考年龄等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需经县纪委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劳动教养的);
5.具有公务员任职回避相关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9月9日在宣恩新闻网上发布考试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0日(星期六)至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方式
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名。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办公大楼502室)进行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
根据报名总人数情况确定考试形式。具体形式如下:岗位报名总人数在3人及以下,则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总人数在4人及以上,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成绩设合格线。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人选。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前,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了解。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在宣恩新闻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组织考察
采取等额考察1:1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社会关系、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遵规守纪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是否符合湖北省纪委、恩施州纪委关于严把“进人关”的相关要求,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法进行。
(五)组织体检
体检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若因考察、体检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县纪委监委与县委组织部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
县纪委监委依据选调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召开县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宣恩新闻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级。
(七)上报备案
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把“进人关”的意见》鄂纪办〔2018〕17号文件要求,县纪委监委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上报省州纪委监委审核备案。经省州纪委监委审核通过同意备案的,办理调动手续。
(八)递补
拟考试选调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省州纪委监委审核不通过等原因或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则由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规依次递补。
附件:
1.2022年宣恩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2.2022年宣恩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宣恩县纪委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