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暴”的法律规定和处置实务干货
公安机关关于处置“家暴”案件18条实务干货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范公安机关在处置家庭暴力案件工作中的程序、文书和证据要求,切实依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1.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对在工作中发现的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民警均应予以制止。
2.反家庭暴力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公安机关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着重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慎用治安处罚。
3.民警在处置家庭暴力案件中,应当着重考虑家庭暴力受害人的真实意愿,并注重保护当事人隐私。
4.各级公安机关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和妇女联合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和预防工作。
5.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教育、医疗、社会服务、救助福利、居(村)民委员会等机构和单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应当及时受理并尊重报案人意愿对其信息予以保密。
6.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处警,民警应现场制止家庭暴力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顾等危险状态的,民警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福利机构。
7.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受害人不要求处理的家庭暴力案件,办案单位决定不予治安处罚的,适用告诫。受害人不要求处理的,必须出具书面意见或在笔录中记载清楚并由受害人本人在笔录上签字确认。构成刑事或治安案件应依法处理的家庭暴力案件不再适用告诫。
8.拟予以告诫的家庭暴力案件,由主办民警填写《呈请家庭暴力告诫审批表》,提出予以告诫的处理意见,经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批示同意后,以公安派出所名义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家庭暴力告诫书》一式四份,应及时送达家庭暴力加害人、受害人、所在居(村)民委员会各一份,一份存档。
9.为达到认定事实、固定证据的作用,《呈请家庭暴力告诫审批表》和《家庭暴力告诫书》应逐项认真填写,不得空缺。考虑家庭暴力案件特殊性,尊重证人本人意愿,出具证言的证人可以不在《家庭暴力告诫书》中全部列出写明。
10.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前提是查明案情,固定证据。对证据的要求参照一般治安案件执行,家庭暴力告诫案卷中的证据应包括家庭暴力受害人询问笔录、加害人询问笔录、报警人询问笔录、证人询问笔录、接警单、出警情况说明、受理案件审批表、受案回执、伤情照片和诊断鉴定材料、作案工具扣押和发还文书等。受害人不要求诊断鉴定的应在笔录中记录。
11.对情节较轻、无严重伤情后果、拟予以告诫的家庭暴力案件,家庭暴力加害人所使用的家庭成员共有的作案工具,可视情扣押后发还给家庭暴力受害人。
12.考虑家庭暴力案件的特殊性,涉案相关人员特别是受害人的心态和处理意愿随时间推移可能有较大变化,家庭暴力案件不宜仓促决定如何处理,应会同居(村)民委员会耐心开展劝解教育工作,待涉案人情绪相对缓和、处理意愿相对稳定时再决定如何处理。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时限要求,参照办理一般治安案件的时限执行。
13.公安派出所应会同居(村)民委员会对收到《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查访应在送达《家庭暴力告诫书》后一个月内进行。查访中发现新的家庭暴力行为,依法另案处理。公安机关可针对新的家庭暴力行为再次适用告诫。
14.家庭暴力案卷要长期保存,以备日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调取所需。
15.处置家庭暴力案件时,办案民警应向需要法律咨询的家庭暴力受害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或直接向受害人提供《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对文化水平和理解能力较低的受害人,要通过宣读讲解形式让受害人知悉申请法律援助和诉讼等司法救济的途径和程序。要尊重受害人的选择权。
16.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时,相关办案公安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及时按人民法院的要求送交所需的材料。
1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且因遭受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需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办案单位应积极配合近亲属、居(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等有权代理的人员和部门,向人民法院代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作出并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辖区公安派出所应依法协助执行。具体申请、执行和反馈情况等程序和要求按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18.家庭暴力案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辖区公安派出所要及时全面固定证据,并上报所属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接报后,应及时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协调沟通,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开展工作。
最高法明确:这些行为均属家暴!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突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权益保护的时效性,最大限度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解释将于8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需要在先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其他诉讼,也不需要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一定期限内提起离婚等诉讼。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行为种类作了列举式扩充,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
司法解释根据家庭暴力发生特点,总结实践经验,列举证据形式,明确指导审判实践,为家庭暴力受害人留存、收集证据提供清晰的行为指引。比较常见的如双方当事人陈述,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双方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妇联组织等收到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等。
司法解释根据家庭暴力的私密性特点,在证据形式上,将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纳入家庭暴力证据范畴。
司法解释对代为申请的情形进行了适当扩充,明确“年老、残疾、重病”等情况,可以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由相关部门代为申请。
实践中,被申请人对自己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往往提出各种辩解。以对方“有错在先”为由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借口,甚至借机通过暴力的方式控制对方,是比较常见的情形之一。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强调,任何理由都不是实施家庭暴力的借口。
家暴法律怎么处理
(一)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二)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三)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对其家庭成员身体或精神,造成具有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经常性、持续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只要对家庭成员的精神或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均构成“家庭暴力”。
夫妻双方履行相互忠诚的义务、互敬互爱的义务,反对并且惩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违法或犯罪行为。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完全有权利报警,并要求警方追究其违法甚至犯罪责任。
受害人构成轻伤的,打人者依据《刑法》234条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构成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的,打人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依法追究行政处罚责任
打人者可以持相关的警方调查笔录,卷宗,作为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客观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并于离婚诉讼之中,己方作为无过错方,依法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共同财产或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可以要求对方以个人财产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家暴法律的处理办法有第一实施家暴的行为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对受害人进行支付赔偿。同时如果有家暴的情况的话,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同时行为人可能会被进行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家暴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如下
1.家暴当天的报警记录;
2.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
3.受害人的受伤部位的照片;
4.亲人、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家暴离婚起诉书怎样写
(一)家庭暴力离婚起诉书注意事项诉讼请求书写自己想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因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与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___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____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____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要特别指出该法定离婚情形:被告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并详细列明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二)为了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争取到更多的权益,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好以下准备:
(1)一定尽早到婚姻专职律师处进行一个详细的全面的咨询。
(2)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
(3)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对方拿走四、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什么是离婚起诉状人们常说的离婚起诉书事实上指的是离婚起诉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民事起诉中应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书一般是国家机关出具的,状一般都是当事人出具的,主体不一样。比如起诉书,判决书等都是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出具的。起诉状就是老百姓写的,俗称就是告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