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常德市鼎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鼎城区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鼎城区实行公务员制度(含参照管理)的单位且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单位及数量
区纪委监委公务员共5名,其中综合管理职位3名,执纪执法职位2名。
三、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级岗位任满1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综合管理职位性别不限,执纪执法职位限男性;
8.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不含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
9.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法学类专业的可以放宽至38周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10.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9月1日,现任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四、程序
(一)报名。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2022年鼎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到常德市鼎城区委组织部干部一办(区委机关楼八楼806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至23日,联系电话0736-7399823。
(二)资格审查。常德市鼎城区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有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核减职位计划数。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公开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参考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报考人员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鼎城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一般实行差额考察。
(六)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由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常德市鼎城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转任。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者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常德市鼎城区公务员公开选调。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强化疫情防控。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者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报考者对公告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0736-7399823。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组织部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