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巡察工作力量,根据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当涂县纪委监委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名县委巡察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各乡镇、各开发园区和县直各单位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端正;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按有关规定有服务年限限制的除外),选调生可适当放宽;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及以上;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过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二、选调方式
此次公开选调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和报名需要填写《当涂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428室(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电话:6732159。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4日。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近期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相片4张;④《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县纪委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实际选调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了解。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五)研究决定
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根据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员建议名单,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建议名单确定后,在当涂纪检监察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宜
1.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所留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政策咨询电话(上班时间):
县纪委监委组织部:6732159;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室:6732730。
附件:
中共当涂县纪委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