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榆林市市级机关第二批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市级党群系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市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2年市级机关第二批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市级党群系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选调)、选聘的数量
本次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17名,市级党群系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二公开遴选(选调)、选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
1.遴选(选调)范围
(1)遴选范围为本市所辖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选调范围为本市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的;
(6)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7)遴选(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选聘范围
(1)本市内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七级职员及以下工作人员。
(2)本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选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参照管理)报考选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参照公开遴选(选调)的要求。
3.不得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新录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8)选聘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选调)、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遴选(选调)、选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市本级管理的干部在榆林市委组织部报名,其余干部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
《2022年榆林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或《2022年榆林市市级党群系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人员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在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一栏签字并加盖公章,表格内容及格式不得改动,填表说明不属打印内容。
2.提交报名申请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以及获取学历学位、资质资格、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2022年11月1日。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确认后,汇总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3.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未达规定比例的职位缩减或取消遴选(选调)、选聘计划。职位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只组织实施一次,未在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4.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必须凭证,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考前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并发放。
(二)笔试
笔试设一科,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于笔试前在榆林党建网、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考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在准考证上明确,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自行前往考点考场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及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计划数的5倍,其它职位按计划数的3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市委组织部在榆林党建网、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由于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职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该职位计划数的3倍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3.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简称“测试”,下同)的职位,在资格复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测试。测试的方式和内容由用人单位确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安排由用人单位通知有关考生,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应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按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笔试成绩×40%+测试成绩×30%所得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市委组织部于面试前在榆林党建网、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面试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全程摄像录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2(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40%+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3日内,市委组织部在榆林党建网、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六)考察与体检
1.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进入考察的人数为“职位计划人数+1”。
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人数多于既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
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少于等于既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有1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有2人及以上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本考场(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多于规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中,进入考察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3日内,市委组织部在榆林党建网、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考察对象。
2.考察
考察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仔细研究并充分考量,从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进入后续环节的人员。
3.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职位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以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由遴选(选调)、选聘机关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委组织部在榆林党建网、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对拟遴选(选调)任用、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试用期。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选调)、选聘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拟任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拟任职、聘用人员的职务(职级)由用人单位根据遴选(选调)、选聘人员的职务(职级)和公告对应的职位确定。
四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选调)、选聘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公开遴选(选调)、选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将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选调)、选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社会监督,要严格遵守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负责解释。
2.职位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3.本次遴选(选调)、选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一经查实,取消遴选(选调)、选聘资格。
4.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资格复审、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组织部门和用人单位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选调)、选聘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12—3590165
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6日
附件1:2022年榆林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2022年榆林市级党群系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3:2022年榆林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4:2022年榆林市市级党群系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