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16)
一、单位简介
江西师大附中创办于1954年5月,原名江西师范学院附属中学。1986年被教育厅批准为首批省重点中学,1996年被教育厅批准为首批省优秀重点中学,2012年被教育厅批准为首批江西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校六十多年来,附中以其办学理念新、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学生发展好而在高等院校和社会各界中享有很高的声誉。
学校不断丰富、提升富有附中特色的办学理念和学校文化,形成了一系列运转有效的办学机制,办学内涵和品质不断提升。学校一路弦歌不辍,一路华章出彩,成为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机制科学、管理工作规范,以校风正、教风严、学风浓著称的特色鲜明、省市领先、全国知名的品牌学校。
近年来,学校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单位”“全国优秀体传校”“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试验学校”“全国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江西省德育示范学校”“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科研兴校先进单位”“江西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首批南昌市名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物理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物理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中学物理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化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化学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中学化学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生物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生物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中学生物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数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数学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中学数学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信息技术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信息技术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中学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备注: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不予聘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3日
2.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或电子稿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报名邮箱:2757588028@qq.com
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学科+应聘岗位(例如:张三+物理学科+物理教师)。
四、资格审查
1.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的原件,到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考核。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招聘公告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应聘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
(1)考生考核方式为笔试+试讲+面试,笔试、试讲、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20%、试讲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面试人员名单(如入闱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考核总成绩合格线为80分(含),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
(3)试讲:主要考察考生处理教学重点难点、教法运用、学法指导、板书水平、个人素养等。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表举止及专业素养等。
2.笔试、试讲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师大附中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在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内容。
3.公示。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从达到考核总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继续参加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3.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