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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才引进方案
2023-02-06 06:21

毕节市七星关区2022年度第三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和乡村振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为我区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先行区和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毕节市2022年度第三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七星关区人社局,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2022年度第三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全职事业)》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大学本科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本次人才引进不面向海外引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2022年度第三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全职事业)》,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需求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如果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为本科学历的,需达到3:1及以上方能组织开展面试, 如果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有研究生学历的,即可组织开展面试。经审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面试测评和领面试通知书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2月11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领取面试通知书及注意事项

(1)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3年2月9日至2月10日上午9:00—下午17:00。

(2)领取面试通知书地址: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02办公室(地址:七星关区工业大道邓家湾路口)。

面试人员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或社保卡或驾驶证原件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由他人代领的,须同时提交代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或社保卡或驾驶证原件方可代领取《面试通知书》,若因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责任自负。

3.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2023年2月11日上午7:00开始进入考点,面试当日上午7:30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或社保卡或驾驶证原件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号。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宣布面试成绩。

(3)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七星关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面试测评方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等。

5.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6.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各职位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行下一环节。

7.面试测评考官共7名。

(三)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聘用前放弃者导致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四)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五)截止2023年2月28日未能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的。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咨询电话:0857-8947725(区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7-8222524 (区监察委)

0857-8947789(区人社局)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其中阳性或体温异常人员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

(二)进入考点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迅速有序进入候考室,不在考点内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离开,不在考点附近逗留或扎堆聚集。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三)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异常症状影响他人考试的,须服从考点调整考场等有关安排。

(四)考试期间,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接送考生车辆应即停即走。考生往返考点途中,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五)建议考生在考试前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聚集或流动,日常生活做到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六)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适时调整,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相关通知信息,做好相应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3.人才引进相关事宜(如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内容)将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关注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实施方案由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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