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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州技师学院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才10人公告
2023-02-08 03:35

潮州技师学院关于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潮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构建“1+1+8”新的人才政策体系,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潮州技师学院决定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教师10名(详见《潮州技师学院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招聘岗位具体详见《潮州技师学院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18日后出生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潮州技师学院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办法及原则

采用直接考核办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地点及时间: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行政楼门前广场(2023年2月18日至2月22日9:00-16:00),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8938826934。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带如下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个人简历;

④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2张;

⑤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须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⑦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

②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③报名时,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提供不实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核

1.考核方式:本次直接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潮州技师学院对考核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应届毕业生的需与潮州技师学院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核成绩相同的,则根据考核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潮州技师学院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潮州技师学院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由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等综合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

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为潮州技师学院聘用的事业编制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到我校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享受我市相关人才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相关问题说明

(一)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岗位参加考核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最新防疫要求参加报名、考试等环节。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追究责任。

(四)本次公告内容由潮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68-2503341 18938826934

监督电话:0768-2129128

附件:

1.潮州技师学院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doc

2.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潮州技师学院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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