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关于2023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适用。
二、考调职位及名额
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3名。
三、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州级部门、州内各县(市)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州级机关设在凉山州内各县(市)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有较强的文稿写作和服务协调能力。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应当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8.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9.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2月。最低服务年限、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3年2月10日),学历应于资格初审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诫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差额考察、体检、试用、讨论决定、公示和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考调公告。本次考调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人事科现场报名(州委3号楼209室)。
(三)资格审查。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2022年公开考调考试报名登记表》2份(贴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名登记表要按填写说明及要求规范填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县(市)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按照填写说明及要求填写签字盖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5.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各1份(由原件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6.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由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审批机关意见”一栏加盖鲜章)。
7.个人录用分配文件复印件1份、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录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由原件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8.所在单位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由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9.在报名截止时间时,报考人员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10.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若有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若考调职位调整将及时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2)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由州委办统一组织,卷面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地点详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2月23日- 2月24日到州委办公室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具体地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88号州委机关3号楼209室)。参加笔试人员考试当天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的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阅卷完成后,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情况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面试
(1)按考调计划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2人及以上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导致考调计划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影响面试开考比例(考调计划与面试人选达到1:3比例)不再递补。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3)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对象(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入加试阶段,加试方式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告知本人。由于本次考调名额为3名,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不低于1.5:1的差额考察比例要求,最终确定5名考察对象(差额2名)。
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州委办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州委办。州委办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不唯分取人。
(六)体检
体检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在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州委办公室承担。
(七)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州委办顶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八)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根据岗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召开州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拟转任人员。
(九)公示和转任
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拟转任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
转任后,在州委办公室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任职培训
考调公务员在任职前,接受州委办开展的任职培训,帮助考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州委办工作。
六、其它事项
(一)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二)体检、试用、公示各环节因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本次考调考试补充公告、笔试成绩、总成绩及其他有关事宜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四)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情况,可向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办纪检监察组反映。本公告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3865340,13980289559,18308219260
监督电话:0834-3282790
附件: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