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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抚顺市顺城区招聘社区专职干事32人公告
2023-02-24 09:31

2023年抚顺市顺城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干事的公告

 

根据《抚顺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区民政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干事32人,主要负责社区服务工作。本次招聘工作由北京国培聚才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计划面向顺城区居民招聘社区专职干事32名。其中:定向招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8名。公开招聘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4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年龄40周岁以下,户籍为顺城区的居民;

4.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本人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

(1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专职干事工作的情况。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顺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北京国培聚才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官网发布。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考生可在2023年2月27日8:00时至3月1日18:00时,登陆报名网站:北京国培聚才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260)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为便于考生报考,报名期间,考生登陆报名网站可查看报名人数。请考生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度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审查(初审)

北京国培聚才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严格按照公告及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所需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3.查询审查结果

考生可于2023年3月2日8:00时至18:00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

考生通过审查的,应于2023年3月2日8:00时至3月4日18:00时,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复核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0〕29号)规定,收取报名费50元/人(招聘社区专职干事参照此文件)。

拟享受减免报名费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确认。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3月2日8:00时至3月4日18:00时,登录北京国培聚才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考生视为有效报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考生,于2023年3月5日8:00时至3月6日12:00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考核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计入总分。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的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试题为客观题,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9:00时至11:00时。

笔试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明确。

笔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通过顺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北京国培聚才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公布。

2.面试前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由北京国培聚才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北京国培聚才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发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各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顺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北京国培聚才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顺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北京国培聚才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顺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北京国培聚才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顺城区民政局提出。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拟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通过体检及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对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和招录人数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应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者聘用资格,空缺人员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由区民政局、乡镇、街道统一安排到相关社区工作,不服从分配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人员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八)岗前培训与录用

公示期满后,由顺城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共同进行岗前培训,进行试用期上岗,试用期为2个月,各乡镇、街道负责对试用期的社区专职干事进行培训和考核,在试用期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将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区民政局指导各乡镇、街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与本届社区居委会同步。

此次招聘的人员用工方式均为合同制。招聘上岗的人员由区民政局和乡镇、街道统一调配、管理和考核。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社区专职干事待遇按现行社区工作者3200元/月(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费用)执行,待遇标准将视经济发展状况,随全市社区工作者报酬标准进行调整。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招考工作由北京国培聚才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在顺城区纪委监委、顺城区民政局共同监督下根据公开招考流程统一组织。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中介,若因此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顺城区社区专职干事工作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考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国培聚才考试平台联系人:18010099075

抚顺市顺城区民政局:024-57503579

纪律监督电话:抚顺市顺城区纪委监委:024-57507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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