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泰兴市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吸引并储备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经研究决定,泰兴市面向社会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
一、选聘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选聘:
1.Ⅰ类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详见附件1)。
2.Ⅱ类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科须为Ⅰ类或Ⅱ类高校全日制毕业生,详见附件2)。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岗位代码A1-A11)22名,具体报考岗位及要求见附件3。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31日-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纪律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符合选聘要求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1.发布简章。本次选聘相关信息通过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col/col54382/index.html)向社会发布。
2.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中的一种即可。报名结束后,按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14:00-17:00,地点: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炳麟图书馆前。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积分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泰兴市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报名表》(附件4)及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9:00-3月14日16:00。报名时,请将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积分项目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2023年泰兴市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报名表》(附件4)及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电子照片,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txjyrsk@126.com)【邮件名:姓名+报考岗位】。
3.量化积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适岗能力评价,并量化积分(量化积分规则见附件5)。积分项目佐证材料将作为量化积分的主要依据。
4.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量化积分从高到低,按照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不低于3:1、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并公布。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相应核减选聘名额。
5.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选聘人员于3月17日14:30-17:00或3月18日8:30-11:30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积分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2023年泰兴市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报名表》到泰兴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未能完整提供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如出现缺额,按量化积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公布。
6.面试。面试主要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初定为3月19日,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对来泰面试人员,给予求职面试补贴,标准为:省外1500元/人,省内500元/人。
7.体检。根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量化积分,下同)按照与选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在体检前凭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领取体检通知书。对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体检通知书的体检人选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相应缺额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初定3月20日,体检费用由选聘单位承担。
8.选岗签约。对选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进行选岗,选岗人员根据选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同分者面试成绩高的先选岗),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成功者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和《诚信承诺书》。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9.考察。由选聘单位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和《诚信承诺书》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就业意向协议书》作废,相应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被聘用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及考核不合格终止聘用关系外,聘用人员在泰兴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六、编制与待遇
1.被聘用人员为全额事业编制性质,享受我市全额事业编制教师的工资薪酬待遇。
2.被聘用人员按泰兴市人才新政“双十条”享受相应学历层次的“购房券”、生活补贴、租房补贴或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购房券”: 博士研究生25万元;本科段学历为“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5万元;本科段学历为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1万元;“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8万元。
租房补贴:可享受三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对未能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发放最长期限36个月的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本科毕业生800元/月。
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3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本科毕业生10000元/年。
七、其他事项
1.考生参加本次选聘的各个环节,须按照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凡证件携带不全者,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2.目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在入职2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报名及资格复审时,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全程接受泰兴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选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本简章由选聘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728130,87728131。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728181(泰兴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col/col54382/index.html
附件:
1. Ⅰ类高校名单
2. Ⅱ类高校名单
3.2023年泰兴市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岗位计划表
4.2023年泰兴市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报名表
5.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量化积分规则
泰兴市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附件1
Ⅰ 类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 | 清华大学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北京理工大学 | 中国农业大学 |
北京师范大学 | 中央民族大学 | 南开大学 |
天津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 | 吉林大学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复旦大学 | 同济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华东师范大学 | 南京大学 |
东南大学 | 浙江大学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厦门大学 | 山东大学 | 中国海洋大学 |
武汉大学 | 华中科技大学 | 中南大学 |
中山大学 | 华南理工大学 | 四川大学 |
电子科技大学 | 重庆大学 | 西安交通大学 |
西北工业大学 | 兰州大学 | 国防科技大学 |
东北大学 | 郑州大学 | 湖南大学 |
云南大学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新疆大学 |
附件2
Ⅱ类高校名单
北京交通大学 | 北京工业大学 | 北京科技大学 |
北京化工大学 | 北京邮电大学 | 北京林业大学 |
北京协和医学院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首都师范大学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中国传媒大学 | 中央财经大学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外交学院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北京体育大学 | 中央音乐学院 | 中国音乐学院 |
中央美术学院 | 中央戏剧学院 | 中国政法大学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福州大学 | 暨南大学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华南师范大学 | 广西大学 |
贵州大学 | 海南大学 | 河南大学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东北农业大学 | 东北林业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 | 武汉理工大学 | 华中农业大学 |
华中师范大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湖南师范大学 |
延边大学 | 东北师范大学 | 苏州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南京理工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 |
南京邮电大学 | 河海大学 | 江南大学 |
南京林业大学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南京农业大学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中国药科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南昌大学 | 辽宁大学 | 大连海事大学 |
内蒙古大学 | 宁夏大学 | 青海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 | 太原理工大学 | 西北大学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长安大学 | 陕西师范大学 |
空军军医大学 | 华东理工大学 | 东华大学 |
上海海洋大学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上海财经大学 | 上海体育学院 | 上海音乐学院 |
上海大学 | 海军军医大学 | 西南交通大学 |
西南石油大学 | 成都理工大学 | 四川农业大学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西南财经大学 | 天津工业大学 |
天津医科大学 | 天津中医药大学 | 华北电力大学 |
河北工业大学 | 西藏大学 | 石河子大学 |
中国美术学院 | 宁波大学 | 西南大学 |
安徽大学 | 合肥工业大学 | 山西大学 |
南京医科大学 | 湘潭大学 | 华南农业大学 |
广州医科大学 | 南方科技大学 | 上海科技大学 |
天津师范大学 | 上海师范大学 | 浙江师范大学 |
安徽师范大学 | 江西师范大学 | 福建师范大学 |
杭州师范大学 | 山东师范大学 | 河南师范大学 |
附件3
2023年泰兴市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
岗位计划表
选聘岗位 | 选聘人数 | 聘用单位及名额 | 备注 |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
高中语文教师 | A1 | 2 | 泰兴中学1人、黄桥中学1人 | 需选岗 |
高中数学教师 | A2 | 1 | 泰兴中等专业学校1人 | |
高中英语教师 | A3 | 3 | 泰兴中学1人、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1人、泰兴中等专业学校1人 | 需选岗 |
高中物理教师 | A4 | 4 | 泰兴中学1人、黄桥中学2人、 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1人 | 需选岗 |
高中化学教师 | A5 | 3 | 泰兴中学1人、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2人 | 需选岗 |
高中政治教师 | A6 | 2 | 黄桥中学1人、泰兴中等专业学校1人 | 需选岗 |
高中生物教师 | A7 | 3 | 泰兴中学2人、泰兴中等专业学校1人 | 需选岗 |
高中历史教师 | A8 | 1 | 黄桥中学1人 | |
心理健康教师 | A9 | 1 | 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1人 | |
中专校 会计教师 | A10 | 1 | 泰兴中等专业学校1人 | |
中专校 数控教师 | A11 | 1 | 泰兴中等专业学校1人 |
附件4
2023年泰兴市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报名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贴照片处 | ||||||||
性 别 | 应聘岗位 | |||||||||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 本科阶段 | |||||||||
研究生阶段 | ||||||||||
入党时间 | 民族 | 籍贯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其他联系方式 | 电话: | |||||||
家庭地址 | 联系电话 | 邮箱: | ||||||||
外语等级水平 | 计算机等级水平 | |||||||||
是否具有何种类型 教师资格证书 | 普通话等级水平 | |||||||||
获奖情况 | ||||||||||
简 历 (学习和工作,从高中起填) | ||||||||||
家庭成员 | 姓名 | 关系 | 所在单位 | 职务 | ||||||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附件5
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
量化积分规则
积分项目 | 积分要素 | 分值 |
户籍情况(0.5分) | 泰兴市户籍(含泰兴生源)及其配偶 | 0.5 |
学历情况(1分,以最高学历计分) | C9 联盟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1 |
Ⅰ类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0.8 | |
C9 联盟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0.8 | |
Ⅰ类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0.6 | |
C9 联盟高校全日制本科生 | 0.6 | |
Ⅰ类高校全日制本科生 | 0.4 | |
Ⅱ类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0.6 | |
Ⅱ类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0.4 | |
政治面貌(0.2分)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0.2 |
学业情况(1分) | 国家奖学金 | 1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0.5 | |
专业技术资格及名师称号(2分) | 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教学名师 | 2 |
地市级名教师、学科带头人 | 1.2 | |
副高级教师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