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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泰州泰兴市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22人简章
2023-03-04 06:40

2023年泰兴市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吸引并储备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经研究决定,泰兴市面向社会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

一、选聘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选聘:

1.Ⅰ类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详见附件1)。

2.Ⅱ类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科须为Ⅰ类或Ⅱ类高校全日制毕业生,详见附件2)。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岗位代码A1-A11)22名,具体报考岗位及要求见附件3。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31日-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纪律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符合选聘要求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1.发布简章。本次选聘相关信息通过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col/col54382/index.html)向社会发布。

2.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中的一种即可。报名结束后,按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14:00-17:00,地点: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炳麟图书馆前。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积分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泰兴市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报名表》(附件4)及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9:00-3月14日16:00。报名时,请将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积分项目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2023年泰兴市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报名表》(附件4)及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电子照片,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txjyrsk@126.com)【邮件名:姓名+报考岗位】。

3.量化积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适岗能力评价,并量化积分(量化积分规则见附件5)。积分项目佐证材料将作为量化积分的主要依据。

4.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量化积分从高到低,按照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不低于3:1、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并公布。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相应核减选聘名额。

5.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选聘人员于3月17日14:30-17:00或3月18日8:30-11:30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积分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2023年泰兴市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报名表》到泰兴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未能完整提供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如出现缺额,按量化积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公布。

6.面试。面试主要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初定为3月19日,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对来泰面试人员,给予求职面试补贴,标准为:省外1500元/人,省内500元/人。

7.体检。根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量化积分,下同)按照与选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在体检前凭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领取体检通知书。对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体检通知书的体检人选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相应缺额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初定3月20日,体检费用由选聘单位承担。

8.选岗签约。对选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进行选岗,选岗人员根据选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同分者面试成绩高的先选岗),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成功者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和《诚信承诺书》。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9.考察。由选聘单位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和《诚信承诺书》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就业意向协议书》作废,相应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被聘用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及考核不合格终止聘用关系外,聘用人员在泰兴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六、编制与待遇

1.被聘用人员为全额事业编制性质,享受我市全额事业编制教师的工资薪酬待遇。

2.被聘用人员按泰兴市人才新政“双十条”享受相应学历层次的“购房券”、生活补贴、租房补贴或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购房券”: 博士研究生25万元;本科段学历为“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5万元;本科段学历为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1万元;“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8万元。

租房补贴:可享受三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对未能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发放最长期限36个月的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本科毕业生800元/月。

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3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本科毕业生10000元/年。

七、其他事项

1.考生参加本次选聘的各个环节,须按照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凡证件携带不全者,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2.目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在入职2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报名及资格复审时,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全程接受泰兴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选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本简章由选聘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728130,87728131。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728181(泰兴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col/col54382/index.html

附件:

1. Ⅰ类高校名单

2. Ⅱ类高校名单

3.2023年泰兴市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岗位计划表

4.2023年泰兴市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报名表

5.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量化积分规则

泰兴市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附件1

Ⅰ 类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兰州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

东北大学

郑州大学

湖南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新疆大学

附件2

Ⅱ类高校名单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外交学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福州大学

暨南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贵州大学

海南大学

河南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延边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昌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内蒙古大学

宁夏大学

青海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空军军医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体育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大学

海军军医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石油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成都中医药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西藏大学

石河子大学

中国美术学院

宁波大学

西南大学

安徽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山西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湘潭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广州医科大学

南方科技大学

上海科技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附件3

2023年泰兴市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

岗位计划表

选聘岗位

选聘人数

聘用单位及名额

备注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高中语文教师

A1

2

泰兴中学1人、黄桥中学1人

需选岗

高中数学教师

A2

1

泰兴中等专业学校1人


高中英语教师

A3

3

泰兴中学1人、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1人、泰兴中等专业学校1人

需选岗

高中物理教师

A4

4

泰兴中学1人、黄桥中学2人、

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1人

需选岗

高中化学教师

A5

3

泰兴中学1人、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2人

需选岗

高中政治教师

A6

2

黄桥中学1人、泰兴中等专业学校1人

需选岗

高中生物教师

A7

3

泰兴中学2人、泰兴中等专业学校1人

需选岗

高中历史教师

A8

1

黄桥中学1人


心理健康教师

A9

1

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1人


中专校

会计教师

A10

1

泰兴中等专业学校1人


中专校

数控教师

A11

1

泰兴中等专业学校1人


附件4

2023年泰兴市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报名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贴照片处

性  别


应聘岗位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本科阶段


研究生阶段


入党时间


民族


籍贯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电话: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外语等级水平


计算机等级水平


是否具有何种类型

教师资格证书


普通话等级水平


获奖情况


简 历

(学习和工作,从高中起填)


家庭成员

姓名

关系

所在单位

职务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5

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

量化积分规则

积分项目

积分要素

分值

户籍情况(0.5分)

泰兴市户籍(含泰兴生源)及其配偶

0.5

学历情况(1分,以最高学历计分)

C9 联盟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

Ⅰ类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0.8

C9 联盟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0.8

Ⅰ类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0.6

C9 联盟高校全日制本科生

0.6

Ⅰ类高校全日制本科生

0.4

Ⅱ类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0.6

Ⅱ类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0.4

政治面貌(0.2分)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0.2

学业情况(1分)

国家奖学金

1

国家励志奖学金

0.5

专业技术资格及名师称号(2分)

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教学名师

2

地市级名教师、学科带头人

1.2

副高级教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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