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保人社〔2019〕53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招聘人数、岗位和待遇
(一)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本次招聘的岗位性质均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baoting.hain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并在海南自贸港招聘网站(https://www.ihnhr.com/)发布招聘岗位。公告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20日,公告时间为15天。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不畅或无法及时联系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1)网络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9:00至3月27日17:00,报名时间为7天。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e920802sxuHKWk8nW6ZsLVr0UOUzzI8VkcYyHC4VZHrU4d9krQ)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2023年3月21日9:00至3月23日17:00期间,应聘人员可查看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
(2)现场报名地点和时间:
第一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3栋208报告厅
2023年3月21日9:00-12:00
第二场: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椰林小道
2023年3月22日9:00-12:00
第三场:海南医学院大学生事务中心
2023年3月23日9:00-12:00
应聘人员提前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需填写完整、准确并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见附件2),现场报名当天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应聘人员须按报考职位要求提供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原件审核,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通过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时,不再重复进行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时须按报考职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首页(非户主页)和本人页、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放在一个页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毕业证书、报考有学士学位要求的岗位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3);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须在有效期内,带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服务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报考定向岗位的,报名时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大学生下基层人员和“蓄水池”人才见习生定向岗位的,需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服务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或2022年度考核优秀的大学生下基层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2022年度考核优秀荣誉证书;服务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且2022年度考核优秀的“蓄水池”人才,报考时须提供2022年度考核优秀荣誉证书;
(6)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7)报考岗位要求取得职称证书的,须提供职称证书;
(8)报考岗位要求退役军人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
(9)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见附件5,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10)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不允许拉伸、过度美化);
(11)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及开考比例
非定向岗位招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及以上才能开考;定向岗位招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1即可开考。招考职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或不符合改报岗位的招聘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考试招聘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控制岗1、传染病控制岗2、检验检测岗1、检验检测岗2和县七峰医院3个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岗位和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3)笔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不低于参加同一类型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基础上由集体研究划定。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面试。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和比例: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须提供的材料: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面试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首页(非户主页)和本人页、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放在一个页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毕业证书复印件、报考有学士学位要求的岗位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服务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报考定向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5)大学生下基层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2022年度考核优秀荣誉证书复印件;“蓄水池”人才见习生须提供2022年度考核优秀荣誉证书复印件;
(6)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取得职称证书的,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8)报考岗位要求退役士兵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
(9)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10)提供准考证(现场报名无须提供)、报名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现场报名通过的应聘人员无须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递补及公示: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公布。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3.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2)面试内容和方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控制岗1、传染病控制岗2、检验检测岗1、检验检测岗2和县七峰医院3个招聘岗位面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实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岗位和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计分方法: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控制岗1、传染病控制岗2、检验检测岗1、检验检测岗2和县七峰医院3个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岗位和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申论×40%)×60%+面试×40%。
考试总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含2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若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含2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在进行面试加试后,按照最终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查,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三甲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建议,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集体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聘用
1.在公示期内,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最低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服务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须服务满2年才可报考定向岗位。
(二)18周岁-40周岁,即1982年3月21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18周岁-35周岁,即1987年3月21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三)海南省户籍是指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是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户籍是指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是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四)2023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往届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五)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6)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视实际情况确定。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无关。
(七)应聘人员应全程密切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资格审查结果、各项成绩、体检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情况。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六、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考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考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898-83668451
政策咨询电话:0898-83668227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0708
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拨打电话,周末及节假日不予咨询。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保亭黎族苗族自治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明.docx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5: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按手印).doc
附件6: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