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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昌江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65名网格员公告
2023-03-07 09:01

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考核招聘65名网格员公告(第1号)

 

为推进基层网格工作整合,加快昌江黎族自治县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加强原有工作人员统一管理,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基层网格工作整合实施方案》(昌办字〔2022〕5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针对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考核招聘65名网格员的有关考核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考核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是各乡镇在岗的禁毒专干和专职调解员,考核招聘名额共65个,具体详见《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考核招聘65名网格员岗位表》(附件1)

(二)考核招聘条件:

1.考核招聘对象为各乡镇在岗的禁毒专干和专职调解员,具体为《昌江黎族自治县各乡镇在岗禁毒专干和专职调解员名单》(附件2)内人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7日-2005年3月6日(含)期间出生);放宽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7日-2005年3月6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昌江黎族自治县户籍或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有固定住所。昌江黎族自治县户籍是指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昌江黎族自治县的人员;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有固定住所的,由居住地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盖章证明;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6.岗位所需其他招聘条件详见《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考核招聘65名网格员岗位表》(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现役军人;

9.在编在岗人员(自筹、差额单位人员不在此列);

10.村(居)两委干部。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待君网(https://hn.daijun.com/)向社会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以免错过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符合报考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6f6dW83iGRb171g3Qj4zaUbW97brXG7GvQHMsfSvv%2FCskrRlqA,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间

2023年3月7日10:00至2023年3月10日16:00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上传、提交以下材料(网上报名: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徽面、个人面;

②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均限jpg格式,200kb以内);

③毕业证;

④学位证(如有);

⑤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要求昌江黎族自治县户籍);

⑥没有昌江黎族自治县户籍,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有固定住所的,需提交由居住地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盖章证明;

⑦报考承诺书(请下载附件3打印填写);

⑧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如有请提供)。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3月10日12:00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

5.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3月10日16: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考核。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考核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考核前,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承诺书、考核登记表。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核人选资格。

(五)考核

考核为业绩评审,业绩评审为100分,根据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突出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审,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报名时招聘岗位未报满造成岗位人员空缺或报考的招聘岗位无人递补时,可在其他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调剂递补。

考核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和待君网上公布。

考核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再进行聘用。

(六)体检

考核成绩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根据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达到合格分数线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由招聘工作组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结果不符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公布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待君网进行公示。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相关岗位人员,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实名向招聘工作组反映。拟聘用前,有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1.薪资待遇:此次招聘的人员是劳务派遣人员,非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基本工资为3360元/人/月(含个人应缴社保和公积金部分),4至10月高温补贴300元/人/月。县级专职网格员、镇级专职网格长、镇级专职网格员和村级兼任禁毒专干的网格员按300元/月给予岗位补贴。其中,试用期工资按正式聘用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发放。

2.工作地点:派遣至所报考县综治中心、乡镇及村(社区、居)。若招录岗位有空缺,且报考人同意调剂的,可择优调剂派遣至空缺岗位。

3.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由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昌江分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2年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并将聘用人员派遣到昌江黎族自治县各社区、乡镇安排工作。

四、其他

招聘全程由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昌江分公司实施,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监督指导。如未参加本次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0708

咨询电话:0898-2662290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周末及节假日不予咨询,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1: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考核招聘65名网格员岗位表

附件2:昌江黎族自治县各乡镇在岗禁毒专干和专职调解员名单

附件3:报考承诺书

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昌江分公司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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