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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选调生考试惠州市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
2023-03-08 08:11

惠州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和《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惠州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划定

 

  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选调报名系统查询。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采用网上审核方式进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在选调报名系统上传相关证件及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未能在指定时间内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一)资格审核对象的范围

 

  1.拟入围面试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职位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

 

  2.预备递补考生。因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而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选调单位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对象,递补截止时间为3月15日下午5:30前,逾期不予递补。

 

  (二)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3月8日至15日。

 

  资格审核工作集中在2023年3月14日前完成,3月15日主要审核递补人员,逾期不再受理和递补(3月15日前已通知递补的除外)。选调单位将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若考生已经准备好资格审查的材料,可提前上传资格审核材料,但不得推迟。

 

  (三)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选调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对照本人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扫描件并上传考录系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应主动与选调单位(详见附件2)取得联系,网上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请及时告知选调单位。

 

  2.根据“诚信报考”原则,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3.鉴于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情况的不确定性,请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有递补机会时能及时接收选调单位的递补通知。递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上传审核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

 

  4.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选调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并同时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考生对选调单位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于3月15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选调单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审核结果无意见。

 

  三、面试有关事项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公告。面试公告将在惠州先锋网(https://zzb.huizhou.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近期网上公告,做好面试出行安排。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7日

 

附件1:资格审核需上传的材料清单.docx

附件2:惠州市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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