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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市荣昌区遴选公务员简章
2023-03-10 04:00

重庆市荣昌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荣昌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遴选名额共13名,具体职位详见《荣昌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荣昌区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或相当职务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1。

3.公务员近3年(2019年-2021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条件。

5.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3月。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全天。

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区行政中心A724室)。

报名人员需经单位党组织推荐,且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报名推荐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区委组织部就报名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人员方可参加遴选。

各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是否继续遴选,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该职位。

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等将通过荣昌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chang.gov.cn/,下同)公布。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通知书。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笔试成绩分值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面试总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按3∶1的比例,分职位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是否继续遴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继续遴选的,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荣昌区人民政府网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

考察对象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或3∶2,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经区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是否继续遴选。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等规定执行。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意见建议。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以及后续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均不递补。

(七)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经遴选单位集体研究后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荣昌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1471313,023-61471207

附件1:荣昌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docx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组织部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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