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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四川绵阳北川县招聘教师14人公告
2023-03-10 06:28

北川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川中学教师8名、职业中学教师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报名时,北川羌族自治县教体系统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4.招聘后,自愿在北川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北川中学为6年,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外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2日上午12: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3日上午12: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4日上午12:00。

4.准考证打印: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7日。

5.申请加分审查时间:2023年3月28日(9:00-11:30、14:00-17:00)

6.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823175。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2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请报考者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3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3年3月22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4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

四、岗位调整

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低于笔试开考比例的(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该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询。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加分。

(1)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16〕34号、川人社发〔2018〕16号、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在笔试折合前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通过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再享受加分。

(2)少数民族加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我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3年3月28日(9:00—11:30、14: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0办公室(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电话号码:0816-4823175)进行审查:

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报考信息表、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签字的《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见附件2),近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报考信息表、身份证、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少数民族报考者须提供报考信息表、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3年3月29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4.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3年4月20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我县教师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和少数民族加分)平均分的70%。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以下情况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一是因笔试开考比例设置低于1:3的;二是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的;三是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的。

3.资格复审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资格复审的相关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以及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承诺书。

(4)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

(5)有效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招聘岗位要求取得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今年上半年的教师公招考试。在公招面试资格审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和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高中、中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招聘岗位要求取得该专业相关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该专业相关1+X职业技能证书、从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外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我县教师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和少数民族加分)平均分的70%。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三)面试

1.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及补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北川中学6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由用人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请报考者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和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4823643(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6-6198886(北川中学)

0816-4822774(北川县七一职业中学)

监督电话:0816-4821390(县纪委监察委)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028-83336031。

考务咨询电话:0816-2264961。

附件1: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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