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佳木斯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的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2023年度佳木斯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报考佳木斯市各级机关单位和佳木斯法院系统的考生(不含省直单位),达到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以笔试“折合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详见《关于划定2023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通知》,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3月15日发布),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进行面试人选资格确认(例如,招考职位计划招录1人,则“职位拟排名”在第1名至第3名的考生均纳入资格确认人选范围)。
二、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
1、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佳木斯法院系统审核时间仅为3月20日)。
2、地点:佳木斯市各级机关单位审核地点为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20号)四楼421室;佳木斯法院系统审核地点为佳木斯市图书馆(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西路782号)六楼会议室。
3、咨询电话:
佳木斯市各级机关单位:0454-8606399。
佳木斯法院系统:0454-2638617。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除需携带上述材料以外,还需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承诺书》(附件4)。
2、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度佳木斯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附件1),需使用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本人1寸免冠照片。
3、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度佳木斯市公务员考试考生承诺书》(附件2),认真阅读后签字并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4、社会在职的考生需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属各级党委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还需加盖上级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若考生报名时为社会在职人员,但资格确认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可提供证明考生已离职或处于待业状态的相关佐证。例如,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已办结的辞职辞退手续等。
5、有户籍及民族要求的职位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且记载的户籍迁入时间应符合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有关要求。
6、职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要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员证明。
7、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18周岁至24周岁之间),须提供本人《兵役登记证》原件,特殊情况可以提供县级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如为退役士兵,可提供《退伍证》(有关兵役登记、身份确认等问题及相关政策咨询,可关注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微信公众号“hljszbb”,从中查询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方式进行咨询,也可直接向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3800327、83800378、83800379)。
8、报考职位中招考对象要求是“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到资格确认现场指定窗口确认身份。
9、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党校学历如果在学信网查不到,又无法进行学历认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且该证明必须有省级党校签章。
10、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需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排序:⑴面试资格确认表⑵承诺书⑶毕业证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材料⑸身份证⑹学位证⑺笔试准考证⑻户口本⑼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审核分组情况
详见《佳木斯市各职位资格确认时间表》(附件5)
五、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应按指定时间,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并保持联络方式畅通,以免影响参加资格确认及后续环节。未按时参加资格确认者,视为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2、资格确认阶段,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考生应严格履行报考承诺,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录计划、报考指南等资料,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对存在违反诚信原则、虚构事实骗取报考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扰乱考录秩序者,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考生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主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的(放弃考生需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放弃声明(附件6),并于2023年3月18日16时前发送至邮箱jmsgwyzkb002@126.com),相应职位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职位,将适时通知有关考生,请保持联络方式畅通。
4、请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3月18日前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附件7),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初步确认,以免影响其他考生及招录工作整体进程。
5、请考生提前了解查询本人报考职位对应的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合理安排行程。参加资格确认期间,请妥善保管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重要物品,以免丢失造成不便或损失。
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