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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鹤岗考区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2023-03-17 03:43

  关于对2023年度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鹤岗考区)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的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鹤岗考区)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按招考计划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1、报考省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5分;

 

  2、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3、报考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职位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0分,且此两科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0分。

 

  4、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划定最低分数线,若加试科目成绩为零分,不允许进入面试。

 

  (二)递补有关规定

 

  如招录职位考生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主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按比例确定的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时,将按照相应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电话通知考生,因联络不到考生导致失去递补资格的后果自负,截至资格确认工作结束,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不再通知。

 

  二、资格确认的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安排

 

  2023年3月18日9:00至3月20日17:00

 

  (二)通知方式

 

  本次资格确认人选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请根据审核人员要求报送相关材料,未接到电话的考生请耐心等待,保持手机畅通。

 

  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如不按时提供,将对考生情况记录至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三)审核方式

 

  采取网上审核方式,考生将相关材料按照规定顺序扫描成电子图片,并制作合成一份PDF文件,报送给审核人员,未在要求时限内报送材料的考生,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资格确认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

 

  (一)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丢失的可到网上打印。

 

  (二)身份证

 

  考生应当提供与报考时一致的二代身份证进行资格确认,如身份证丢失,可提供护照或临时身份证进行资格确认。

 

  (三)学历材料

 

  1、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

 

  2、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3、学历在相关网站查询不到的,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中专、高中、技校学历的考生须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原件。

 

  4、以非统招学历报考的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证书和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为自考或成人高考学历,如存在无前置学历、学历之间有交叉重合、学历取得倒置等疑点问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如:入学当年招生简章、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等),如无法提供视为无效学历。

 

  5、以“项目生”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项目生服务期满合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考生需要提供服役期满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报名信息中填写在职而审核时已经离职的需提供相关离职证明材料。

 

  (五)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

 

  统招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证明(附件4),证明材料包括学历、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毕业后能否正常取得学历等内容,或者填写承诺书,本人承诺毕业后正常取得学历,否则后果自负。

 

  (六)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1、招考条件要求“限鹤岗市行政区划内户籍”的,考生应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考生本人所在页)等相关证明材料等。

 

  2、职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要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

 

  3、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有其他原因需要进行承诺的,自行下载打印《通用承诺书》(附件5)填写,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字后扫描上报。

 

  4、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鹤岗考区资格确认表》(附件1)、《黑龙江省2023年度公务员考试承诺书》(附件2),并在(附件1)粘贴或上传电子版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本人1寸免冠照片,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字,加盖手印后扫描上报。

 

  《黑龙江省2023年度公务员考试承诺书》内容请仔细阅读,按照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对于应届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对于其他人员,均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承诺书中新增对使用本人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项目,请考生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结合其它项目要求,谨慎签字。

 

  5、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等。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清晰的电子图片,并制作合成一份PDF文件,文件名称格式为此次报名的部门代码+职位代码+姓名(例:121000—01—张三.pdf),大小不超过15兆。

 

  (1)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鹤岗考区资格确认表;

 

  (2)黑龙江省2023年度公务员考试承诺书(签字);

 

  (3)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4)笔试准考证;

 

  (5)毕业证书;

 

  (6)学位证书(限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社会在职人员);

 

  (9)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限应届在校生)

 

  (10)户籍证明(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户主页、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且记载的户籍迁入时间应符合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有关要求);

 

  (11)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材料(限有对应要求的职位);

 

  (12)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录用各环节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任何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均可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通过面试的,在录用考察阶段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因未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录计划、报考指南、承诺书等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确认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工作中如遇特殊问题将及时与考生电话沟通或要求补充其他材料。资格确认不合格的考生将电话告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三)面试考生名单将于面试资格确认工作结束后及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请纳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注意查询并核对。

 

  咨询电话:

 

  党政机关:0468-3358980

 

  公安系统:0468-3312046

 

  法院系统:0468-3811013

 

  检察院系统:0468-3389842

 

  附件1: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鹤岗考区资格确认表.docx

 

  附件2:黑龙江省2023年度公务员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docx

 

  附件4: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样式).doc

 

  附件5:通用承诺书.doc

 

  鹤岗市公务员局

 

  2023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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