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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公务员考试五指山市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23-03-20 08:51

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入围五指山市招录职位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公告

 

  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公告,已在南海先锋网和省考试局网站发布。为做好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入围五指山市招录职位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范围内的考生〔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名额为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复审地点:海南省五指山市国兴路市委大院市委组织部206公务员室,联系电话:0898-86627828。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需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并签名)、准考证各1份;

 

  (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过期正在补办或身份证丢失者,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

 

  (三)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带二维码和照片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出具学校的证明);

 

  (四)职位有海南省及市县户籍(含海南省及市县生源)要求的,提供户口本。

 

  (五)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六)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除提供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七)报考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八)定向生和委培生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九)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详见《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以及《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第19—21条。

 

  (十)年龄。要符合公告报考年龄规定。

 

  (十一)报考限定定向岗位的在军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户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十二)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定向职位的当地事业编制人员提供《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审批表》)或者其他佐证材料。

 

  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定向职位的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十三)四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协议或合同,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四)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请按《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准备以上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中共五指山市委组织部留存。

 

  四、有关要求

 

  (一)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资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12:00前,向中共五指山市委组织部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原件;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传真后寄原件,传真号码:0898-86629284。

 

  (二)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手写签名按手印)。因被委托人提供虚假材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请考生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留意短信通知,如因考生本人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

 

  (六)此公告内容仅适用于上报单位为中共五指山市委组织部的职位,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中共五指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室。

 

  联系电话:0898-86627828

 

  中共五指山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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