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榆树市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3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面试前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方式:
时间:3月20日—3月22日(8:30--18:00)
考生采取现场审核方式。
二、资格复审地点
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318室、1320室
三、考生携带材料(未特殊标明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包括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手写“我承诺出具的所有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或情况说明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无虚报、瞒报骗取考试资格情况。如不属实,自愿终止录用程序。对违反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负,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签字、日期并捺手印)、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2021年、2022年已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原件,考生本人书写承诺“如到期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自动取消录用资格”。
招考对象为“选调生”的,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和党员证明(自行排版打印)。2021年、2022年已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乡镇机关选调生和长春市普通(街道)选调生报名推荐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乡镇机关选调生和长春市普通(街道)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原件,考生本人书写承诺“如到期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自动取消录用资格”。
招考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需提供任职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需提供特岗教师聘任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③“三支一扶计划”的,需提供合同、考核合格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需提供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XX省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对象为“吉林省生源或在吉林省入伍且服役期已满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需提供入伍地县级以上武装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含入伍地、入伍时间、退出现役时间)、退出现役证(复原证),吉林省生源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生源地证明。
招考对象限“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和党员证明(自行排版打印)。
招考对象限“榆树市户籍”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招考对象限“优秀村(社区)干部”的,需提供《2023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优秀村(社区)干部推荐表》、当选证材复印件(加盖乡镇党委公章)。
招考对象为“榆树市事业单位人员”的,需提供编制手册(复印封皮、本人页)。
招考对象限残疾人报考,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政策咨询电话:0431-83807997
中共榆树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