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的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2023年度报考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岗位,拟进入面试环节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时间
2023年3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资格确认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69号,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8楼会议室。(一曼街与民益街交口,哈医大眼科分院西侧)
三、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1.满足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
2.根据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环节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确认。
四、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于当天本人到现场审核。
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经现场审核无误后,原件当场返还本人,复印件交审核工作人员留存归档。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考生应当持与报考时一致的二代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如身份证丢失,可携带户口簿或临时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笔试准考证。
3.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4.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处于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以来各阶段均需提供,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国外学历要出具学位和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为在职人员(含具有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需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附件1);已离职人员需要出具离职证明。
6.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承诺书(附件2)。
7.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出具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需提供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册或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等证明。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解释和起始时间界定等政策按照《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虚报瞒报报考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递补。
五、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请于3月19日14:00之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为“***(姓名)确认参加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职位代码)岗位面试资格确认”。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电子邮箱:glzxrsc@163.com
2.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间内考生如不到现场进行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若考生本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请事先与我单位沟通,并提供放弃《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经本人手写签名后,于3月19日14:00之前将纸质声明材料扫描成PDF发送至电子邮箱(glzxrsc@163.com),纸质件同步邮寄至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69号,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人事处,邮编150001)。
4.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5.存在回避情形的,按照公务员考试规避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如若不执行回避规定,除取消考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外,还将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6.考生须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若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或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如手机关机、无法接通等情形)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未尽事宜,以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和《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sgwy.org.cn)公布的相关要求为准。
联系电话:0451-53641361 53636892
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