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3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其中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3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18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3月20日起同时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www.ja.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0905075和0905076岗位要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9:00至4月2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3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5日20: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确认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经金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的特殊岗位,可适当降低至1:2比例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7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2023年度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类别分5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细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5月4日至6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六安市,地点详见《准考证》。
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8日上午08:00-11:30期间,携带笔试准考证、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金安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六安市安丰南路金安区人社局423室,联系电话:0564-5150510)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金安区人社局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每科加2分,逾期不予办理。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含加分),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0905075和0905076)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总分放宽到130分(含加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入围专业测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并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
1、招聘岗位计划数5人以下的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数;招聘岗位计划数5人以上的(含5人),按照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数;招聘岗位计划数20人以上的(含20人),按照1︰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数。
2、参加专业测试(一)(0905001至0905074岗位)的考生笔试合成成绩方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30%、《综合应用能力》按40%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参加专业测试(二)(0905075和0905076岗位)的考生笔试合成成绩方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25%、《综合应用能力》按25%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25+《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2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5、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公告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6、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其中:
(1)202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2023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由其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2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及正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式样详见附件2:《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3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
(5)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方式分为专业测试(一)、专业测试(二)。
1、专业测试(一)(0905001至0905074岗位)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专业测试(二)(0905075和0905076岗位)为试讲,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测试项目为:讲故事、舞蹈、简笔画、弹唱四项基本技能。比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的通知》(教人〔2001〕36号)精神,拟定10个故事、3个舞蹈、10个简笔画、10首弹唱歌曲。测试时,考生从公布的每个项目课题中随机抽取1题进行。故事为幼儿故事;舞蹈伴奏音乐(公示版本)由考点提供;简笔画要求在黑板上用粉笔画;弹唱要求用键盘乐器边弹边唱(可以带乐谱),考场提供钢琴、电子琴。每项均按满分100分计分,每项分值各按25%计算专业测试成绩。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为每项5分钟。具体专业测试(二)方案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专业测试(二)题目详见附件3)
3、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一)、(二)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专业测试(一)、(二)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一)、(二)的资格。
专业测试(一)、(二)均需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八、合成总成绩
招聘的0905001至0905074岗位,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一)的总成绩按3:4:3比例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专业测试成绩×0.3,合成后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招聘的0905075和0905076岗位,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二)的总成绩按2.5:2.5:5比例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25+《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25+专业测试成绩×0.5,合成后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按《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再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九、体检
1、专业测试(一)岗位体检工作由金安区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测试(二)岗位体检工作由金安区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考察
考察工作在金安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岗位确定
1、在区人社局指导下,区财政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依据合成总成绩排序,按公告岗位依次自愿选择岗位。
2、在区人社局指导下,区卫健委组织拟聘用人员依据合成总成绩排序,按公告岗位依次自愿选择岗位。
3、在区人社局指导下,区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依据合成总成绩排序,按公告岗位依次自愿选择岗位。具体岗位另行公告。
4、区人社局组织街道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依据合成总成绩排序,按公告岗位依次自愿选择岗位。
十三、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金安区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金安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2、2023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查阅。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政策咨询电话:0564-5150510、3933823(金安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564-3261963(金安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涉及网上报名和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0564-3334019(市人事考试中心)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023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附件1:2023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附件2: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3年度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doc;
3.附件3:2023年度六安市金安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专业测试课题.rar;
以上各类表格,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