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国家能源局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24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参加面试确认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PDF格式扫描件)到NYJRSS@163.com。
2.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能源局XX职位面试”。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于2023年3月24日17:00前传真至010-81929706或发送扫描件至NYJRSS@163.com,并致电010-81929729、81929740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面试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3月27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NYJRSS@163.com,接受资格审查: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登记表需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即将取得的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及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记录。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表格中须注明培养方式。
(2)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
(6)“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7)“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8)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请考生清晰扫描,以“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文件名称”命名,统一放入“报考职位+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资格。此外,考生在专业能力测试时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将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一)专业能力测试
3月30日下午,考生全部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笔试)。届时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携带资格复审时所要求材料的原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渐变彩照2张(请在照片背面用签字笔或钢笔写上本人姓名)。
(二)面试安排
1. 3月31日上午
报考法制和体制改革司体制改革处、电力司综合处、煤炭司行业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 3月31日下午
报考核电司综合处、开发处,市场监管司监管二处,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业务一处、业务三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三)时间和地点
1. 时间
专业能力测试于3月30日14:00开始,请考生于13:2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并于开考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封闭。
面试分别于3月31日9:00、14:00开始,请有关考生分别于当日8:20、13:2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并于开考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封闭。
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封闭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 报到地点
电研大厦东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复兴门外大街地藏庵南巷1号)。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和考察安排
体检于面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国家能源局承担。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如发现考生存在诚信等问题,将立即终止录用程序。
七、注意事项
1. 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时,所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面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 请考生加强自身健康监测,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我单位联系。考试当天须服从工作人员有关安排,接受体温检测等。
3. 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稳妥安排考试行程和食宿等事宜,确保准时参加考试。
4.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需咨询,请致电010-81929729、81929740。
附件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国家能源局人事司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