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关于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上海海事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上海海事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拟于2023年4月13日至4月17日之间举行,具体以后续面试公告为准。
二、面试确认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27日17时前将《面试确认单》(见附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rjc@shmsa.gov.cn,邮件标题和附件均以“职位代码+姓名+确认参加面试”格式命名,如“300110001001张三确认参加面试”。邮箱有自动回复功能,如未收到回复邮件,请及时来电确认。
(二)请放弃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27日17时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rjc@shmsa.gov.cn,邮件标题和附件均以“职位代码+姓名+放弃面试”格式命名,如“300110001001张三放弃面试”。
(三)逾期未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放弃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分批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清单见附件,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面试的考生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招录后续环节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上海海事局官网,以免遗漏相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通过邮件告知。
(三)未尽事项将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或上海海事局官网进行公告。
(四)联系方式
上海海事局官网:www.sh.msa.gov.cn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90号1205室人事教育处
电话:021-66072728
邮箱:rjc@shmsa.gov.cn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上海海事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