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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考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面试公告
2023-03-23 08:10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一)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3月24日16时前发送电子邮件到cjwgwy@163.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统一为“×××确认参加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部门)××职位面试”(详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二)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3月24日16时前发送扫描件(或拍照JPG格式文件)至cjwgwy@163.com或传真至027-82820892。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邮寄材料审核

 

  (一)请考生于3月2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后邮寄到我委接受资格复审(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工作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研究生课程成绩表(学校盖章)复印件。

 

  4.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复印件,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从小学填起)、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材料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说明的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说明的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二)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  长江委人事局公务员与调配处。邮编:430010。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三)同时请考生把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JPG格式文件)发送到cjwgwy@163.com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参加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部门)××职位面试资格复审材料”。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报到及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3年4月2日下午14:30至16:00。

 

  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101室。

 

  请考生合理安排到达考点时间。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后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备齐邮寄材料的原件和两寸免冠照片一张,考试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需留存原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时间:2023年4月3日全天。

 

  候考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301室。

 

  面试开始时间:上午8:30。所有考生于上午7:30到达考场进行抽签,迟到考生视为放弃抽签资格。

 

  进入候考室时间:8:00(8:0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4月3日需全天封闭,通讯工具将统一上缴并屏蔽。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和承担费用。4月3日晚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通知考生。4月4日上午体检,具体事宜报到时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体检医院相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请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确认传真电话:027-82820892;

 

  考务咨询电话:027-82926601;027-82829058。

 

  3.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市内乘公交24路、543路到惠济路赵家条站下车,或地铁3号线、8号线赵家条站下,由D出口出站步行400米即可)。

 

  4.考生应注意保密,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

 

  5.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诉我委。

 

  6.除面试当天中午统一提供免费午餐外,面试期间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及住宿,并注意安全。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4

 

  1.面试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4.待业情况说明

 

  长江委人事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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