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_ad_1
2023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汉中市面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通知
2023-03-27 09:04
来源:汉中党建

  关于汉中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有关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按照《陕西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及全省统一安排,现将汉中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及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体能测评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安排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以陕西省人民政府网发布的《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公告》中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为准。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3月29日至3月31日(共三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具体分组详见面试资格复审分组安排(附件1)。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审,非当天复审的考生,不必前往。考生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核组将按规定进行人员递补。

 

  (三)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汉中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一楼大厅(汉中市汉台区人民路76号)。

 

  (四)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面试资格复审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供相关资料,由各审核组现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由考生自行准备),不受理委托代理提交的资格复审资料。

 

  1.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学信网认证材料(未打印纸质备案表和认证材料的,须现场进行真伪查验,具体方法是:进入自己“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办事大厅—教育,按要求查询本人的学历学位,提前打开手机相关页面展示给资格复审工作人员,也可通过“支付宝”使用类似功能进行查询);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有关证明材料,同时需要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进行在线验证;对于军队退役人员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等无法出具网上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由考生到省教育厅陕西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029-88668820),在中心工作人员帮助下进行学历认证。

 

  2. 对于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考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承诺书(附件2),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终止其录用资格;对于2023年9月30日前可完成全部课程计划、各科成绩合格、可以正常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人员,须持学校或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承诺书(附件2),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终止其录用资格。

 

  3. 符合报考条件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必须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中,县级事业单位属党群口事业单位的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委组织部盖章,属政府口事业单位的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社局盖章;市级及以上事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并提供进入事业单位时聘(录)用文件(留存复印件)。无法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不能通过面试资格复审。

 

  4. 其他资料。

 

  ①报考限定生源地(兵源地)或户口所在地职位,须提供生源地或当前户口所在地两者之一的相关材料即可。其中,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留存复印件),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个人户口本或毕业登记表(留存复印件);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材料,须为在2023年1月19日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的考生个人户口本(留存复印件)或集体户籍卡(留存复印件)。

 

  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的,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及服务起止时间证明(附件4)。大学生村官由组织部门开具证明,特岗教师由教育部门开具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由县(区)团委开具证明,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在乡镇工作的事业编制在岗人员由人社部门开具证明。乡镇机关事业编制在岗人员报考特设职位的,还须提交县级人社部门出具能够说明目前在职状态、事业编制身份、编制所在具体单位和近5年考核情况的证明。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还须携带入伍通知书或县级以上武装部出具的入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加分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士兵登记表、退伍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均为原件,留存复印件。若原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留存的,可提交加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等有关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证章原件和奖励登记表;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提供本人在学信网打印的学籍验证报告单。

 

  ③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资格复审时应当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印章的党员证明原件。

 

  ④职位要求具有资格证的,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已经通过相关考试成绩合格,正在办理报考职位要求的计算机、外语、会计、法律等职业从业资格或等级证书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资格资质证书原件的,终止其录用资格。

 

  职位要求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事项,由考生按照岗位要求准备,以陕西省人民政府网发布的《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公告》和《报考指南》为准,也可电话详询面试资格审查部门。

 

  二、体能测评安排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先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及分组

 

组别

时间

报考职位

上午组

2023年4月7日,上午7:30前集合

职位代码(后四位):3057-3058、3095-3103、3125-3136、3209-3217、3243-3247、3305-3314。

下午组

2023年4月7日,下午13:30前集合

职位代码(后四位):3356-3363、3428-3432、3442-3443、3458-3479、3486-3488、3491。

 

 

 

  (二)体能测评地点

 

  汉中市汉台区体育运动中心(汉台区虎头桥路西段),考生从北门(或南门)进入向西面环形跑道走约350米处集合。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上午、下午两组考生必须分别于4月7日上午7:30和下午13:30前准时到达汉中市汉台区体育运动中心体能测评检录处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后果自负。

 

  2. 考生必须携带资格复审签章后的准考证、身份证,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和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等通讯和计时工具,严禁在考场内抽烟、大声喧哗。

 

  4.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穿平底运动鞋,禁止穿带金属钉的运动鞋。

 

  5.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在妊娠期、例假期女性考生和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其他患有不宜做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请根据自身情况把握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凡不参加本次体能测评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考。

 

  6.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本次测评为三个项目,即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时,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7.考生要认真学习《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工作人员将在现场进行演示,对违反测评规则的,考试成绩无效。

 

  8.考生要对每一项测评结果进行当场签字确认,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向监督指导组申诉。

 

  9. 如遇天气等其它特殊原因,测评时间顺延,具体以市委组织部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网址有关信息。

 

  三、有关要求

 

  1. 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考生认真阅读本通知内容,做好相关准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并相互转告。

 

  2. 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放弃声明材料提交至资格复审现场(或通过个人手机彩信发送至指定的手机号)。

 

  3. 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 其他要求参考《陕西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公告》。

 

  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咨询电话(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0916-2639263(市公务员局);体能测评咨询电话:0916-2688932(市公安局)。

 

  附件1:面试资格复审分组安排

 

  附件2:考生承诺书模板

 

  附件3:公务员考录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基层项目人员服务起止时间及年度考核证明

 

  汉中市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4日

微信
QQ
公众号
微博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