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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资阳选调生考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2023-03-27 09:14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度资阳市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资阳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资阳市级机关办公区1号楼3楼1303室,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1号)。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学校院系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贴上照片(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笔试准考证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还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获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院(系)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国家级奖学金的考生,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料不实、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4.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川发改价格〔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详见《面试通知书》。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对象

 

  报考资阳市职位中已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三)面试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2.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通讯、电子设备等进入面试考点,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3.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体现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手表、项链等各种饰品进入面试室,已戴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4.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父母及亲属姓名等可能影响公正评分的相关信息,违者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6.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其它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未尽事宜,请与资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28-26110983。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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