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张家界考区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要求,现就张家界考区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有关要求及考录工作后续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该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总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80分,且必须参加所报考职位全部笔试科目考试。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入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排名。网上报名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村(社区)干部和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进行复审。
2.体能测评对象为人民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体能测评对象名单不再另行公告。公安警察职位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人武专干职位按《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能考核标准》执行。
3.2023年张家界市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8日—30日(正常上班时间)。2023年张家界市招录单位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2.第一轮体能测评时间初定为3月31日,地点在张家界市民族中学操场,如遇天气变化改期,具体安排以招录机关电话通知为准,请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3.资格审查递补与体能测评(含递补)最迟在4月10日17时结束。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及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28日-31日在张家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打印补办笔试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
2.报考面向“四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需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我省仅花垣县、保靖县、泸溪县、永顺县和龙山县成立了县级项目办)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
3.报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本人基层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
4.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由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受委托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需提交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
5.招录职位对身高有要求的,在资格审查时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阶段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与招考单位取得联系,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六、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
1.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将于4月12日发布,明确面试有关安排,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6日。具体面试安排见面试公告。
2.面试结束公布综合成绩后,随即组织开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
附件:
张家界市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