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2023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等后续工作有关事宜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等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4月8?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地点:涪陵第二十中学校(涪陵区望州路22号)一楼学术报告厅。
(三)提交资料:
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包括:
1. 本人笔试准考证、毕业(学位)证(同时提交学信网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增减页、本人页、父母页),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协议及2年的考核依据,“特岗教师”提供协议及3年的考核依据,“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协议及2年的考核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招聘材料及2年以上考核依据,退役士兵提供当地人武部门出具的入伍及退伍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重庆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2. 在职人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若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场资格审查时有工作单位的,也应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现场资格审查时已辞职或者离职的,提供原单位辞职证明;
3. 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3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签章的《重庆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
4.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醒:
(1)请考生本人(不得委托他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凡有关材料提供不全、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进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后续环节的资格。
(3)请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
二、体能测评
(一)报到时间:4月11日上午8:00前。
(二)地点:涪陵区体育场(涪陵区体育南路1号)。
(三)提交资料:本人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
(四)须知:
1.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2.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确定能否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建议着运动装、穿运动鞋,做好准备活动,注意安全,避免意外受伤。体能测评中非组织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受伤,由考生自行负责。
3.请自觉遵守考生体能测评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代考等违纪违规行为者,一经发现,当场宣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面试
(一)时间:2023年4月15日-16日(报到时间8:00前,以面试地点学校警戒线处时钟为准,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4月15日为以下单位:
(1)乡镇机关: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涪陵区同乐镇人民政府、涪陵区大顺镇人民政府、涪陵区增福镇人民政府、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涪陵区武陵山乡人民政府;
(2)街道机关:涪陵区马鞍街道办事处、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涪陵区敦仁街道办事处、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涪陵区荔枝街道办事处、涪陵区江东街道办事处、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涪陵区白涛街道办事处、涪陵区蔺市街道办事处、涪陵区义和街道办事处;
(3)参照单位行政执法类职位:涪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
(4)涪陵区公安局;
(5)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职位。
2.4月16日为以下单位:
(1)园区机关:涪陵白涛园区管委会、涪陵临港经济区管委会、涪陵江北旅游区管委会;
(2)部门机关:涪陵区纪委监委、涪陵区委宣传部、涪陵区委巡察办、涪陵区总工会、共青团涪陵区委员会、涪陵区科协、涪陵区残联、涪陵区文联、涪陵区发展改革委、涪陵区财政局、涪陵区经济信息委、涪陵区教委、涪陵区交通局、涪陵区农业农村委、涪陵区商务委、涪陵区司法局、涪陵区城市管理局、涪陵区文化旅游委、涪陵区卫生健康委、涪陵区国资委、涪陵区林业局、涪陵区大数据发展局、涪陵区招商投资局。
(3)参照单位普通职位:涪陵区档案馆(参照)、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照)、涪陵区预算绩效和国库支付管理中心(参照)、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小城镇建设管理处(参照)、涪陵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参照)、涪陵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参照)、涪陵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救助管理站(参照)、涪陵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参照)、涪陵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参照)、涪陵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参照)、涪陵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参照)、涪陵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涪陵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中心(参照)、涪陵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参照)、涪陵区供销合作社(参照)、涪陵区委党史研究室(参照)。
(二)地点:涪陵第二十中学校(涪陵区望州路22号)。
(三)提交资料:本人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
(四)须知:
1.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室报到。
2.在候试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候考室的,须报告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3.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主考官、考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如有违纪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一)时间:2023年4月18日-19日(上午8:00前报到)。
1.4月15日参加面试的考生,4月18日参加体检;
2.4月16日参加面试的考生,4月19日参加体检。
(二)地点:涪陵区乡村振兴局会议室(涪陵区兴华西路25号)。
(三)提交资料:本人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现金390元(公安类440元)。
(四)须知:
1.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人员报到时,将手机关闭后交工作人员保管,不得使用通讯工具和与外界人员联系。
3.体检人员在体检头一天晚餐不要吃过于油腻、辛辣食物,勿饮酒。体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不喝水(空腹),以便进行相关医学检验。女同志禁止穿连衣裙、连裤袜进入体检。
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涪陵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咨询。(联系人:金老师、黄老师,电话:023-72813165)
重庆市涪陵区公务员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