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及心理测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心理测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体检人员名单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计划招录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5至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5人以上职位1:1.5、5人及以下职位1:2,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4月17日(星期一)-4月19日(星期三),上午8:00,具体体检日期见附件1。考生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地点:北京市体检中心(具体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预约
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北京市体检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微信公众号-我要体检-体检预约-官网(走团体预约),不要走公务员预约。考生须于4月15日完成预约。
(四)体检携带材料及注意事项
1、身份证原件。
2、填写好的《公务员病史调查表》(见附件2,不贴照片),体检当日登记时交体检机构。
3、体检费用自理,约400-500元。体检机构提示缴费时尽量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4、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务员体检检前注意事项(见附件3),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5、体检当日,考生需先到我局工作人员处核验身份、签到、签订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并进行体检。
二、心理测试安排
(一)测试人员名单
同体检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测试时间
4月19日下午,具体时间见附件1。考生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三)测试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团桂路1号,可高德地图导航“北京市团河教育矫治所”到达,可乘坐公交957路、兴16路、兴25路到团桂路口站下车,十字路口向南行500米道路西侧。
(四)注意事项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配戴N95或KN95口罩。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开考后考生之间不得传递任何物品。携带规定以外物品(包括手机、智能手表、计算器、书籍、资料等)须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其中电子设备须关闭电源。请考生自带水杯或饮用水。
三、其它事项
我局将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同步开展考察工作,考察范围同体检、心理测试考生范围。考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体检结果不合格即停止考察。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将填写好的《考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4,确保表内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并签署姓名和日期),体检当日交我局工作人员。此表为考察前期准备工作,表内信息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变更。
附件1.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公务员病史调查表.doc
附件3.公务员体检检前注意事项.doc
附件4.政审考察信息采集表.xlsx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