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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3-04-19 07:38

2023年度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做好2023年度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才。

(二)坚持考核考察、择优聘用。

二、引才计划

学院本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为优秀博士人才,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度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汇总表》,岗位中“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优秀博士人才的具体条件

1.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同时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岗位要求的优秀博士人才,可申请第四层次。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第三层次:

(1)博士毕业于国内211工程高校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在学科评估中评定在B档等次或毕业于海外高校名校(世界排名前300)优势专业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机构有正式教学、科研或工作职位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1篇。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等学科(以博士毕业证书为准),须发表SCI三区论文1篇或发表EI论文2篇;人文社科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2篇或三类学术期刊5篇及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第二层次:

(1)博士毕业于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B类的6所)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在学科评估中评定在B+档等次或毕业于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或毕业于海外高校名校(世界排名前200)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机构有正式教学、科研或工作职位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等学科,须发表SCI三区论文1篇或发表EI论文4篇;人文社科发表CSSCI论文1篇。

(3)获授权国内发明专利4件或国际发明专利1件。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第一层次:

(1)博士毕业于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的36所)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在学科评估中评定在A档等次(含A-)或毕业于海外高校名校(世界排名前200)优势专业。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3篇。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等学科(以博士毕业证书为准),须发表SCI二区论文1篇或发表EI论文5篇;人文社科发表CSSCI论文2篇。

(3)获省部级以上政府类科技成果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

四、引才待遇

根据学校具体岗位需求以及应聘博士人才的个人情况,双方按照协商签订的聘用协议约束管理。引进博士实施年薪制,年薪18万,进校后按副教授(专技七级)每月预发工资和绩效,不足部分于年终考核合格后进行一次性补发。引进博士如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可享受副教授(专技七级)同类人员待遇3年。引进博士在聘期内完成考核任务,且年度考核合格,可额外申请享受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12000-36000元/年)。另外,双方签订协议后,学校为其提供30-100万的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10-30万元,人文社科类5-10万元。以上待遇均为税前金额。

五、报名

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各岗位招满为止。

(一)应聘者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提供个人资料。具体包括: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或聘书和重要社会兼职等材料复印件。

(二)提供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包括: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的检索证明和主要代表性论著;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以上材料电子版(PDF格式)请发送到校人事处电子邮箱:zrsc2016@126.com,邮件名称格式:“应聘高层次人才+姓名+专业+最后毕业学校”(所有电子文件压缩后应小于200MB)。

六、资格初审

学校人事处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和科研部门对应聘者报名材料及时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由人事处告知其资格初审结果,并在考核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七、考核

人事处与二级学院共同对照引才条件,认真审核,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或竞聘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敬业精神、团队精神、科教能力、引领水平、身体状况、心理状况及家庭情况等。采用竞聘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学术成果评价两个环节,各环节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则按照面试占50%、学术成果评价占50%的规则,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人事处将对考核人员提出拟引进意见,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不计考核分),并将心理测试结果和拟引进意见和建议人选的各种材料,提交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后确定引进人选、引进层次类别及其待遇等事宜。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优秀博士人才按全职方式引进聘用,由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和目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被引进人才与原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等纠纷,均由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拟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档案调档到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正式报到,对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聘期内实行聘期目标考核,签订聘期协议书(聘期考核具体目标,面议)。

(五)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51-64689017、64689004(纪委办公室)。

(六)咨询电话:0551-65873125、64389420(人事处)任老师、史老师。邮箱:azrsc2016@126.com。学校网站:http://www.uta.edu.cn/。通讯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2600号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230011。

(七)本公告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3年度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汇总表.xlsx

2.2023年度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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