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体检公告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体检人选已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医院
1.体检时间:本次体检定于2023年4月27日开始。每名考生的具体体检时间、医院由招录机关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严格按照体检医院有关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期间禁止家属陪同,受检人员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2.体检医院:辽宁省金秋医院(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辽宁省人民医院(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33号)、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空军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6号)、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崇山院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60号)。
二、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黑色签字笔。
2. 体检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口罩,保持一米距离。
3. 体检表第二页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因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而影响体检结果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4.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5.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 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7. 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 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9. 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相关提示
1.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 请保持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