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丹东考区体检公告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丹东考区体检人选已在丹东市人民政府、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医院
1.体检时间:本次体检定于2023年4月28日,每名考生的具体体检时间详见附件。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严格按照体检医院有关要求参加体检,受检人员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2.体检医院:丹东市中心医院新区分院(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69—2)
二、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黑色签字笔。
2.体检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口罩,保持一米距离。
3.体检表第二页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因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而影响体检结果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7.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9.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费人民币470元(特殊标准体检费人民币500元),请携带现金。
四、相关提示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请保持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