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总工会公开招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共和县总工会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名
二、招录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独立分析和处理问题。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户籍不限。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及受过严重处分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录程序
按发布招录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录公告
在县城各公示栏张贴公告,并在“共和新媒”“共和工会”微信公众号及有关人力资源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参报人员到共和县总工会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9:00至5月17日18:00.
2.审核时间:2023年5月11日9:00至5月17日18:00.
3.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共和县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城北新区仁和路19号——共和县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中心3楼)。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本人简历及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4张;
(3)考生在教育部“学信网”上的学历验证报告。
4.对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由州、县总工会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经报名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公文写作》及《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情境应变能力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高低按招录岗位1∶1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员。
(四)政审
政审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工作能力、平时表现等。
(五)体检 、公示及聘用待遇
体检由共和县总工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体检公示期内提出复检申请,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考生自行体检者无效,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州、县总工会分别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享受县级工会发放的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4:3:3比例享受省、州、县三级总工会发放的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在合同期限内,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受聘人员能力、现实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招录人员管理
按照《青海省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其他事项
在招考过程中,公开招聘中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名咨询电话:0974—8512136
共和县总工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