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特殊岗位自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林业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人数
招聘林业岗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年龄:工作人员年龄在22周岁以上(2001年5月1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1招聘职位表)。
4.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31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2212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69号);联系人:尹女士;联系电话:0797-8372596;
3.报名须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并手写签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如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小于规定比例的,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
2.如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数超过20人(含20人),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三)体检及政审
经面试后确定的入闱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审查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排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办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四、薪酬与管理
1.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照赣州经开区特殊岗位聘用人员相关文件执行。
2.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纪违法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五、组织领导
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附件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职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