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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金昌市事业单位招聘134人公告
2023-06-01 06:03

金昌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2〕33号)《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意见》(甘发〔2023〕7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意见》(甘民发〔2018〕180号)《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效能的若干措施(试行)》(市委组发〔2022〕50号)相关要求,经金昌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4名,其中:市直计划招聘34名,永昌县计划招聘79名,金川区计划招聘2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3年应届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报名前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纳入编制管理的金昌市“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进村进社”等项目工作人员。

 

  (2)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指,参加甘肃省统一考试录取到县区从事教育、医疗、社保、农技推广、畜牧和文化旅游等项目工作人员。

 

  3.退役士兵。

 

  4.社区工作者。

 

  5.永昌县域内现任村书记、村主任、“乡村振兴专干”兼村文书。

 

  6.面向社会的招聘岗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应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应聘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博士研究生应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在岗位简表中予以明确。

 

  (5)年龄、服务期、任职期、户籍转入时间、服兵役时间和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

 

  (8)允许在职人员报考的岗位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

 

  招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等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业目录详见附件3)。

 

  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原则上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包含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出具证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报市招聘办审定。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cs.gov.cn/),认真阅读公告内容,查阅《金昌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8日(星期四)08∶30至6月12日(星期一)18∶00期间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点击“金昌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端口,进入“我要报名”,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及登录密码是应聘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上传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提交报名申请并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认真核实个人填报事项,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且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更、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由市招聘办组织实施。

 

  3.初审结果查询。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9日(星期五)08∶30至6月13日(星期二)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收费标准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为15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6月9日(星期五)08∶30至6月14日(星期三)18∶00。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错填、中途更换联系方式、手机欠费、不在服务区、信息拦截、信息删除等原因导致网上缴费失败以及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2023年6月8日〈星期四〉08∶30至6月12日〈星期一〉18∶00),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申请更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与身份证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1767340283@qq.com)。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3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7月8日(星期六)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7月8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门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满分均为150分。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明的地址为准。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对所有进入考场的报考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8月初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金昌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对于无竞争性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最低分数控制线为:笔试同类试卷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的平均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时间、地点、方式等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金昌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资格复审结果,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插花型贫困县永昌县的基层单位和医疗卫生等专业性强的急需紧缺特殊岗位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1:2。

 

  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采取核减招聘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1∶3面试比例。通过核减招聘计划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1∶2。对于无竞争性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进入面试,但面试后总成绩不低于笔试同类试卷其他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最低总成绩的平均分,方可参加体检。

 

  电视节目主持人岗位按1:9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最低不得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退返报名费。

 

  (一)面试方式

 

  不要求专业测试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时长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面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电视节目主持人岗位根据岗位要求进行镜试,综艺导演岗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镜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以面试通知为准。

 

  (三)面试应携带证件

 

  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

 

  七、总成绩确定

 

  无专业能力测试要求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电视节目主持人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镜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镜试成绩×60%。

 

  综艺导演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

 

  笔试、面试(镜试、专业能力测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镜试、专业能力测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不得递补。

 

  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金昌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

 

  报考人员在参加体检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九、考察、公示

 

  在金昌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招聘办对考察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市招聘办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及专业或者工作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1.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金昌人社微信公众号,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3.限最低服务年限的岗位,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在用人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调离。

 

  4.本公告由市招聘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金昌市人社局:0935—8212651、0935—8212207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931—8727856

 

  附件:1.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表.xls

 

  2.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3.专业目录.rar

 

  金昌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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