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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2023-06-08 06:02

2023年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2023年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23年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专业测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时间及形式

1702006-屯溪示范幼儿园教育集团岗位和1702007-屯溪示范幼儿园教育集团岗位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23年7月1日进行,其他招聘岗位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23年6月17日进行,专业测试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1702006-屯溪示范幼儿园教育集团岗位和1702007-屯溪示范幼儿园教育集团岗位采取试讲+才艺展示形式,其中试讲时间15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每位考生专业测试时间共20分钟。其他招聘岗位专业测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位考生专业测试时间15分钟,共3道题。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3年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 点: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兴昱路7号区委区政府大楼6楼人社局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请自行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

3.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附件1)等材料。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附件1)等材料。

至2023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还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报考有相关职(执)业资格或证书要求岗位的:

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属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3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8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附件2)等材料。

2.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

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附件3)等材料。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80元专业测试费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未缴费的视为放弃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其他事项

1.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另行通知。

2.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附件4)和考生资格复审材料等办理。

3.未尽事宜,按《2023年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执行。

附件1:关于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承诺.docx

附件2: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docx

附件3 :2023年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承诺书.docx

附件4:2023年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书面委托书.docx

附件5:2023年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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