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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保定高阳县选聘高中教师30人公告
2023-06-15 03:15

高阳县2023年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我县高中阶段师资水平,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高阳一中、职教中心教师短缺问题,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保教人〔2019〕4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为高阳一中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20名、为职教中心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10名,特发布本公告。

一、选聘的方式及原则

1.本次招聘为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见《高阳县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高阳县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 1日以后出生);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高阳一中:须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学历为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职教中心:电子电工、电焊岗位为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电子商务、艺术设计、语文、数学、英语岗位学历为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也可以报名应聘,但聘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4、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公布选聘信息

在县政府网站公布我县高中选聘岗位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对我县经济和教育发展状况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吸纳优秀毕业生到我县任教。

(二)报名

1.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电脑端地址:ttp://www.yikaowu.cn/s/000159

移动端地址:http://wx.yikaowu.cn/#/s/000159

3.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至6月29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6月30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30日17:00。

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缴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次《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职位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已支付”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缴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 7月3日9:00至7月6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rsg8028@126.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8分钟(面试前有7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现行的高中、职教教材中抽取。根据拟选聘人员学科分布情况,聘请外地专业人员组成7人试讲评委小组,根据试讲评分标准,对应聘人员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最低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依据选聘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人选,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为:1、所学专业与所聘岗位一致的。2、学历高的。3、考生家庭是建档立卡户的4、有任教经历的。5、任教经历时间长的。

选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体检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选聘办对拟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在高阳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在考核、体检及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同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教体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合格者用人单位与被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缴纳(无职业年金)。不纳入编制,不能调出高阳县和教育系统。相关事宜随政策进行调整,有关政策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选聘工作人员在选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选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选聘过程中作弊的;

3.选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选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选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选聘办做出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选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312-6699577  0312-6699702

技术咨询:13269097909(24小时)

附件1:2023年选聘岗位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高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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