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现面向北碚区外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北碚区属以外的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中小学及幼儿教师3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北碚区属以外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按规定有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的,在报名前应已满最低服务期。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现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含新进人员试用期,新提拔领导干部职务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7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3)、《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现场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遴选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7月19日(星期三)9:00-16:00。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北碚区缙云大道6号)。
(二)所需材料。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5),并填写好《北碚区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6)。应聘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须达到2:1。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招聘单位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在笔试和面试中缺考任一科目项目均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分值100分,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上午,具体时间、地点等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笔试时间90分钟。
笔试成绩于笔试当天下午6点前在笔试地点现场公布并同步在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5:1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招聘单位报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现场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等以面试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面试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凡进入面试的人员均参加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且试讲和结构化面试连贯进行,时间共20分钟。其中试讲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教学内容,现场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试讲及结构化面试任一项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eibei.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1:1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试讲成绩、面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应在区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选派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适岗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
考察组应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
若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确定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试讲及结构化面试任一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beibei.gov.cn/bm/qrlsbj/)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聘用等级均为专技12级,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遴选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北碚区最低服务满3年;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遴选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遴选)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北碚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本公告由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北碚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区教育委员会023-68286278,区人力社保局023-68285089
附件:
附件1:北碚区 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1).xlsx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