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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50人公告
2023-07-23 11:29

  2023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汽开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提供岗位18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其中:

 

  (一)公检法等单位工作人员35名。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1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2日至2005年7月22日期间出生),基层卫生服务中心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22日以后出生),获得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7月22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经验)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设定,并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lnccqcjjkfq/index.html#/index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9日9:00至2023年7月31日14:30截止。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所学专业、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注册后,须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近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b。个人信息填报完毕后,可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所填报的信息将无法更改。

 

  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未设置资格审查功能,因此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考生可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8月3日9:00至2023年8月6日9:00截止。

 

  考生登录网站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lnccqcjjkfq/index.html#/index并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考试工作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8月6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携带证件材料。考生笔试时必须携带:(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为零或缺考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复审人选。

 

  5.成绩查询。2023年8月12日,可登录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lnccqcjjkfq/index.html#/index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6.体能测评。报考公安分局辅助人员岗位的考生需要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包括:4×10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7.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资格审查工作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通知。资格审查时,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另行公布(http://www.caida.gov.cn/)。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公安分局辅助岗位人员在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上述方式确定)。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8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5.拟聘人选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最终成绩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在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1.便民服务窗口岗位、基层统计岗位、非公党建指导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用工单位,首聘期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月应发工资4168元(含五险一金)。

 

  2.公检法单位政法辅助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下为政法工作提供辅助支持。法院、检察院辅助岗位,月应发工资3330元(含五险一金);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辅助岗位,月应发工资3025元(含五险一金)。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两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同级别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核定,月应发工资4090元(含五险一金)。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五)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caida.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政策咨询电话:0431-81501600。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23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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