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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市巫溪县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人员招聘36人公告
2023-09-20 03:37

重庆市巫溪县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巫溪县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且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1日(上午9:00—12:00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联系人:李老师,咨询电话:023-51520450。

 

(二)报名地点。

 

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事管科(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67号,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办公楼402室)。

 

(三)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于报名当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方式。

 

本次考试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查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能力,以及历史、政治、经济、法律常识。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9月24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笔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名额,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选岗、考察人员。

 

七、选岗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均需要选岗,体检合格人员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集中,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将综合管理岗位26个、专业技术岗位10个拉通选岗。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招募时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选择权,只能在剩余招聘单位中选择。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人员,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同时,考生须在考试、体检、考察环节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通讯工具不畅而未接到通知或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人员,服务期视同试用期,不再实行试用期。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县服务5年(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期满3年可以本县内交流。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若有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市属事业单位主秋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

 

(一)本公告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二)现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023-5152045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重庆市巫溪县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xlsx
附件2:报名表.docx
附件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doc
附件4:个人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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