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农牧和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开招募2023年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服务能力水平,加快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和高产优质品种推广和先进技术模式应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青农科〔2023〕134号)和乌兰县农牧和乡村振兴局《2023年乌兰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牧业产业发展现状和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全县公开招募1名农牧业产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全县范围内,在农牧业产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1人。
二、招募条件和范围
特聘农技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年龄不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有较高的技术专长;有丰富的农业或畜牧业实践经验;热爱服务三农工作,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强。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现代化农业种养殖能手,三是新型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或带头人,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五是专科以上学历,六是有从事农业或畜牧业实践经验或热爱农技推广工作,七是近七年毕业的大学生,从事农业生产至少在3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农业系统体制内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三、特聘农技员职责与任务
按照助力农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带动脱贫农牧户、增加农牧民收入等要求,明确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一是围绕乌兰县域主导产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主导产业技术水平,增强农牧业经营主体辐射带动效应;二是为脱贫农牧户从事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为周边农户或牧户提供技术指导并要有明显的指导服务效果;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为科技示范主体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增强示范主体的种植、养殖技能和病虫害、疫病防治知识,使科技示范主体增产增收。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四是能熟练运用手机下载“中国农技推广App”,并按项目要求报送信息。
四、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
乌兰县农牧和乡村振兴局负责对特聘农技员招募、使用和管理,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技术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并制定《特聘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对特聘技术人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分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次。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特聘技术人员,予以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明确特聘技术员服务待遇,经费从2023年乌兰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中支出。服务期间,通过线上线下协同方式,对特聘农技员履行服务任务情况进行在线动态管理,并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服务期满对特聘农技员进行全面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合格的,全额发放服务薪酬。
五、招募程序
招募程序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初步评选、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等程序,县农牧和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步评选和技能考核。特聘农技员招募全程公开透明,通过多种方式在全县进行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23年11月31日18:00前。
2.申报地点:乌兰县农牧和乡村振兴局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
3.携带证件:申报人需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经营组织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977-8241361。
附件:2023年乌兰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报名资格申报表
乌兰县农牧和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