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县县委办公室、县委统战部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标准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
本次选调公务员共2名(其中县委办1名、县委统战部1名)。
三、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以后出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携带《和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于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相应报名地点报名:
报考县委办公室的,在县政府大楼519室。联系电话:5312682;
报考县委统战部的,在县政府大楼720室。联系电话:5335352。
(二)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委办公室、县委统战部分别与驻在纪检监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备案。
(三)面试测查
县委办公室、县委统战部分别对报考本部门人员进行面试测查(报名人员中,实际参加面试测查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低于2:1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主要测查个人综合素质及语言表达、综合协调能力等,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考部门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测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报考部门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到所在单位查阅其工作记录、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现实表现。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报考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调动
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转任)手续。
五、其它
1.本公告由县委办公室、县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2.本次选调工作由选调部门驻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3.本次选调,各选调部门不设具体岗位,人员调入后,由各选调部门统筹安排。
4.报名人员所留电话应保持通畅,因电话不畅以致无法通知的,责任自负。
和县县委办公室 县委统战部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