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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省从江西中医药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2023-10-25 03:45

江西省2024年从江西中医药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引进一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江西中医药大学选调2024年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计划

 

  2024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其中,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要有一定的比例。本科生仅限本校四星级和五星级专业的毕业生报考;研究生仅限本校省一流学科所涉专业的毕业生报考。具体专业目录见附件。

 

  初定选调计划数5名。具体选调计划数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选调计划分配到校,考生只在本校范围内竞争。

 

  二、选调资格条件

 

  突出政治标准,注重选调质量,强调综合素质。选调对象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安排。

 

  2.品学兼优。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敢于斗争,严守规矩,作风朴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20%。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②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

 

  ③最高学历期间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校院系党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以上职务,且任职时间满1个学年以上;

 

  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

 

  ⑤高等教育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或省部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称号的优先选调。

 

  4.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本科生须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本科学历也须为高考当年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若因毕业论文答辩等原因需延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时间可延至2024年12月31日。

 

  5.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8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推荐

 

  1.人选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30日8:30至11月10日17:00。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江西省2024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省内高校)》,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报名。

 

  2.组织推荐。院系党组织根据选调政策和考生在校表现,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从中择优推荐到校党委。校党委根据“好中选优”的原则,从院系推荐人选中按照选调计划数4倍的比例择优推荐,并在报名推荐表上加盖公章,再报送江西省委组织部。

 

  3.资格复审。江西省委组织部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的人选名单反馈给学校,由学校通知复审合格的考生扫描或拍照报名推荐表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7:00。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统一笔试和面试

 

  江西省委组织部组织符合选调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面试,各100分,合计200分。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计划于12月中下旬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2.面试。笔试后,原则上按照选调计划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选,确定入闱面试人选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计划于2024年1月中下旬进行。

 

  (三)组织考察

 

  江西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计划数,按照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即在选调计划数基础上,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增加1-2名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如遇末位总分相同的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四)签订协议

 

  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江西省委组织部与其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选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五)体检公示

 

  江西省委组织部将统一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的,江西省委组织部将在学校就业中心网站上进行拟录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三方协议退还考生。

 

  (六)录用分配

 

  选调人选确定后,综合考虑人选的籍贯、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因素,进行统筹分配。博士研究生一般录用到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等市直单位;硕士研究生一般录用到市直单位或县(市、区)直单位;本科生统一录用到县(市、区)直单位。鼓励选调生自愿分配到乡镇(街道),在基层一线锻炼成长。

 

  四、有关政策

 

  1.试用期管理。选调生实行一年的公务员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任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一级科员,同时签订《选调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在江西省最低服务期为五年,不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转正定级后的选调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本科生每人2万元。对违反最低服务期协议的选调生,安家费补助须退回。选调生还可享受工作单位所在地市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

 

  2.岗前培训。选调生录用后,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3.基层锻炼。选调生试用期满后,统一到村基层锻炼2年时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4.锻炼期满考核。选调生基层锻炼期满后,将进行考核,并组织“二次选岗”。根据考核情况,对表现优秀,适合从事基层领导工作的,及时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上;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回到选调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江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91-88901104

 

  附件:省内高校星级本科专业和“一流学科”专业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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