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活动公告(1号)
为多渠道引进人才,进一步加大我市教育引才力度,加强教育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确保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各学校的用人需求,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和“公平、公开、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岗位、人数和待遇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共计招聘教师152名,其中中学教师91名,小学教师61名(含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具体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国内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学科教师资格(毕业时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复审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4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聘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 2024年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注: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要求最高学历的前置各层次学历中,仅限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的考生报考。
3.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报考的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若不能提供的,须就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资格。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须提供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4.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1日(含)之后出生)。
四、招聘流程
(一)信息发布
通过全国各高等院校网站、海招网、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侨乡文昌》、云上文昌客户端、文昌发布及文昌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网站报名,报考后应及时关注和了解考录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1)东北师范大学考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下午17:00;
报名网址:
(2)四川师范大学考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下午17:00;
报名网址:
(3)海南师范大学考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至1月3日下午17:00;
报名网址:
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及上传证件照、身份证、成绩单、获奖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后进行初审,当日下午17时后关闭考点网上报名系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
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每个考点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2)《文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活动岗位报名表》(附件2:下载后完整填写,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
(3)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必须一致;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5)成绩单(需有院系或教务处公章);
(6)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
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7)教师资格证书及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本人需提交个人资质承诺书(附件4),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须提供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8)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9)学历认证材料(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
(10)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11)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5.本人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
(12)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责任自负,考生应保存好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注:A.考试综合成绩列入考察人选的需提交“无犯罪记录”书面承诺书;
B.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报名截止当日下午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报名截止当日下午17时准时关闭。
3.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依据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4.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文昌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请按疫情防控要求妥善安排行程,以免耽误后续招聘环节。
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和四川师范大学考点先面试再笔试,海南师范大学考点先笔试再面试。
1.笔试
(1)笔试方法: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
(4)注意事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进入考场,缺一不可。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所在考点及通过文昌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面试(或笔试)资格复审及时间
(1)设立资格复审点。考生按照公告要求,备齐报名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由本人到所报考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各考点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安排如下:
A考点:东北师范大学,预计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下午。
B考点:四川师范大学,预计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下午。
C考点:海南师范大学,资格复审时间:以发布公告为准。
以上时间、地点及招聘岗位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enchang.hainan.gov.cn/)或海南省文昌市教育局网站。
(3)先笔试再面试的考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向社会公布。
(4)先面试再笔试的考点,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按照1:3比例进入笔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笔试资格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人选。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向社会公布。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所在考点及文昌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须提供的材料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其中原件供复审人员验证,交留复印件。
A基本材料
报名表(彩色打印,附照片、收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或教务处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复审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附件4)。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附件4)。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就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提交承诺书(附件4)并接受资格复审;未毕业的,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其他要求
A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B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C现场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D资格复审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E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4.面试
(1)面试方式:微格教学+答辩。
(2)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实际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另行公告,不按时及不按相关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
A考点:东北师范大学,预计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
B考点:四川师范大学,预计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上午。
C考点:海南师范大学,面试时间:以发布公告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参加面试。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所在考点及文昌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1)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和50%的比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 分。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生综合成绩通过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enchang.hainan.gov.cn/)向社会公布。考生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按行程安排先后顺序开展招聘工作,如有空缺名额再赴下一站开展招聘(不含文昌中学和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如招聘名额已满,则不再赴下一站,以此类推。
四川师范大学考点2023年12月20日开始报名,计划12月24日前,根据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招聘录取情况核减四川师范大学考点招聘岗位,具体岗位以核减后的招聘岗位为准。如考生报考的招聘岗位已被核减,考生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五、拟聘人选
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拟聘人选。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确定),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签订就业协议
(一)拟聘人员按招聘方有关要求和时间,将随身携带的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交由指定地点工作人员核实并签订协议。
(二)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需网上签约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完成签约。各用人单位要及时完成三方就业协议的签订工作。
(三)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后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拟聘人员的体检、考察及公示按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enchang.hainan.gov.cn/)进行公示。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入围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文昌市教育局报到,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材料不全者取消聘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安排在我市所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享受我市事业单位教师工资待遇。
(三)聘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享受我市出台的相关人才政策。
(四)拟聘用人员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岗位或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九、其他
(一)本公示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示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未被聘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不予返还。
(九)考生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都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及行程安排,对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本公告由文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3220821,
监督电话:0898-63222249,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502026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附件:
文昌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