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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旗直幼儿园招聘教师14人公告
2023-12-19 08:55

2023年赤峰市喀喇沁旗旗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落实《赤峰市推动高质量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解决幼儿教师编制短缺问题,喀喇沁旗委、政府决定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补充城区幼儿园教师。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赤峰市独立公办幼儿园增加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赤机编发〔2023〕29号和《中共喀喇沁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纪要》喀党机纪字〔2023〕2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幼儿园教师1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8日(不含)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对于专业条件,由于专业目录调整导致同一专业的名称或代码改变的不影响报考。具体专业要求:

 

  学前教育本科专业要求:学前教育040106。

 

  学前教育研究生专业要求:学前教育学040105;学前教育045118。

 

  2.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其中,对于普通话水平,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具有相应种类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赤峰市域内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的人员;

 

  7.传染病、精神病患者及其他不能在幼儿园工作的疾病患者;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于化岩(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张明旭(喀喇沁旗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公务员局局长)

 

  贾兴文(喀喇沁旗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高 辉(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田久军(喀喇沁旗教育局局长)

 

  成 员:孟 浩(喀喇沁旗委组织部党建和人才中心主任)

 

  闫海龙(喀喇沁旗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晓声(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广程(喀喇沁旗教育局副局长)

 

  鲍亚茹(喀喇沁旗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长兼任。

 

  (二)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12月18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按照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设置开考比例。

 

  3.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6日17:00;

 

  审核时间:2023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7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8日17:00;

 

  考务费减免办理时间:2023年12月20日9:00至12月 28日17:00。

 

  4.网上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并与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一致。

 

  (2)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3)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彩照(jpg格式,500KB以下)。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完整填写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将不予通过。

 

  (4)报考人员应在网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反复核对所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报名初审结束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考资格网络初审安排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喀喇沁旗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部门于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说明。

 

  6.缴纳考务费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缴费(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生未能参加考试外,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费、考务费减半收取。

 

  以上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报名费、考务费减免,在线填写《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申请表》,并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2年、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报考者须上传所在旗县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须上传所在旗县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方可办理减免手续。

 

  特别提醒:需要办理考务费减免的考生,请勿提前网上缴费,否则将影响考务费减免办理。报名费、考务费减半的考生办理减半手续后,须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半费。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教育综合知识及幼儿专业知识》考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工作应具备的教育理论和职业道德素养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新课程理念和本学科专业知识。其中,幼儿专业知识占50%,教育综合知识占50%(教育学占20%,教育心理学占20%,教师职业道德占10%)。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一种试卷。

 

  2.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1月11日9:00至13日17:00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

 

  2024年1月14日上午09:00-11:00。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将不准参加考试。

 

  4.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

 

  5.笔试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人员,在考试成绩后加2.5分。

 

  6.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考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2.5分。

 

  7.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8.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方式,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喀喇沁旗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末位成绩并列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喀喇沁旗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居民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面试考务费50元(现金);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资格复审通知)。

 

  4.资格复审由旗教育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现场抽课、差时备课,备课40分钟,以试讲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以内,不指定试讲范围。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2.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评委:评委专家从异地聘请,由7人组成。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保留下一位小数。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另行加试(加试方式和内容由教育局确定)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同时公布体检时间。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公立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由旗教育局统一到医院取回存档。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可以从参加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对拟聘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参加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赤峰市喀喇沁旗教育局0476-5822236,5823309。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聘用

 

  1.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幼儿园,出现放弃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列入差额事业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成功后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及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chife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聘用人员服务期限5年以上。

 

  (六)咨询电话

 

  赤峰市喀喇沁旗教育局咨询电话:0476-5822236。

 

  喀喇沁旗教育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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