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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游仙区择优比选公务员公告
2024-01-10 08:19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关于绵阳市游仙区择优比选公务员的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动游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游仙区委组织部决定开展择优比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比选公务员9名,职位为一级科员。具体职位信息和要求详见《绵阳市游仙区择优比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比选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比选范围

 

  符合比选条件的绵阳市内(游仙区除外)各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绵阳市内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比选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和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特别优秀的经审核可放宽至38周岁(“特别优秀”是指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表扬或近三年被记个人三等功等,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8.具有比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等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转任到本市(州)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转任到本省内其他市(州)和其他省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比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比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比选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9:00—2024年1月18日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比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每人限报1个职位。

 

  2.提交资料。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①《绵阳市游仙区择优比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③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④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⑤本人2020-202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⑥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请报名人员将以上资料按照①-⑥的顺序,清晰、完整地扫描为1个PDF格式文件,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互联网邮箱:153939736@qq.com,邮件标题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为确保材料清晰度,所有扫描件均不用拍照方式代替。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游仙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20:00。根据资格初审情况,于2024年1月19日12:00前,通过短信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是否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

 

  (二)职位调整

 

  综合能力测试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其比选名额之比)原则上应达到5:1,截止报名结束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适当放宽至3:1,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调减比选名额或取消该职位。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游仙区委组织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同意调整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综合能力测试时间为2024年1月20日9:00-11:30,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

 

  (四)资格复审

 

  综合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游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比选名额之比为5:1(开考比例降为3:1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比选名额之比按3:1把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比选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但参加比选人员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或超过全体参加比选人员的综合能力测试平均成绩(无成绩和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名”并盖章);②本人近期免冠两寸证件照1张;③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及2020-202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⑤报名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前在学信网下载打印相关证明资料备查;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1份;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1份,参加比选人员可自行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⑧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集体面谈资格,发放《集体面谈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集体面谈资格。集体面谈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各类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比选程序,不再作为比选人选。

 

  (五)集体面谈

 

  集体面谈由游仙区委组织部统筹组织,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集体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差额考察

 

  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集体面谈成绩5:5的比例计算比选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游仙区委组织部于集体面谈结束后,根据比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比选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比选名额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对于比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游仙区委组织部将在游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进入集体面谈环节考生比选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差额考察情况。

 

  差额考察工作由游仙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比选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比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认真审核档案(如公务员登记表、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

 

  考察结束后,各比选单位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以1:1比例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游仙区委组织部后统一组织体检,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比选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比选人员自行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应进行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立即就相关项目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研究并报游仙区委组织部审核后,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参加比选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因怀孕延后补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任职

 

  游仙区委组织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任职人员名单并在游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比选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比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参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参加比选人员应如实提供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比选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严明比选纪律,参加比选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从事比选工作的人员,按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五)本次比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游仙区委组织部举报。

 

  本公告和各职位具体条件由游仙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16-2279152

 

  监督电话:

 

  游仙区纪委监委0816-2272758

 

  游仙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16-2273215

 

  附件1绵阳市游仙区择优比选公务员职位表.docx

 

  附件2绵阳市游仙区择优比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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