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利辛县巡察信息中心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我县巡察信息工作,现面向全县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巡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县巡察信息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遴选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名额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备注 |
5 | 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保密技术、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统计学 | 本科及以上 |
二、遴选范围
本县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功底扎实,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4.工作年满1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工作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岗位要求专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月9日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www.lixin.gov.cn)通知公告栏上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利辛县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lixin.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9:00至1月21日16:00,逾期不予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确保联络畅通。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在报名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及在考试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
2.审核推荐。本次公开遴选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利辛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2024年利辛县巡察信息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1月24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报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15室)。
3.资格审查。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报送或传真盖章报名表的,遴选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利辛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初审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9:00至1月22日16:00。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4.报名确认。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22日16:00前登录利辛县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1月23日17:00前登录利辛县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或易宝)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数。经批准同意的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24年1月25日9:00至1月28日8:00从利辛县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将由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组将查阅人事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栏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58-8970009(县委巡察办);
0558-8812151、880313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8809913(利辛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利辛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