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一、学校简介
青海师范大学建于1956年,历经67年的开拓进取,学校已形成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是一所具有教师教育、民族教育和高原地域特色的文理工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
学校设有民族师范学院、历史学院、教育学院等19个学院;设有青海省人民政府—北京师范大学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两弹一星”精神研究院等研究机构(智库)和3所附属实验中学;建有省部共建藏语智能信息处理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青藏高原地表过程与生态保育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建有6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中心及“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4个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中国史、地理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批1个国内一流学科,3个省内一流学科,13个省级重点学科。现设61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二、岗位需求
三、引进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自觉践行、大力弘扬新时代奉献精神。
(三)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四)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水平的学术造诣,能够胜任学校安排的教学、科研任务。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本科、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学校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引进待遇
(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二)优秀博士、博士后出站人员,一次性发放安家费35万元(税后),以科研项目形式资助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享受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工资待遇。
(三)根据青海省相关人才政策,入选“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直接引进人才的,同时享受省级财政给予的一次性安家40万元,在青购买住房,学校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四)副高级职称以下的博士来校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享受三年校内副高工资待遇;博士后出站人员来校工作的次月起,享受三年校内副高工资待遇。
(五)提供一间过渡性宿舍(使用期三年,免租金),或者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引进博士租房补贴暂行办法》(青师校字〔2017〕146号)规定发放租房补贴。
(六)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的配偶符合《青海省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暂行办法》(青人社厅发〔2019〕112号)规定的,根据学校编制空缺情况,经考核合格后,妥善解决其工作。
(七)学校协助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转)学、入托事宜。
(八)专业急需紧缺、业绩特别突出的,实行“一人一议”,待遇协商确定。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青海师范大学人才人事处郭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17924
邮 箱:qhsdrcb@qhnu.edu.cn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